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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鲜王朝实录[成宗实录]》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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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卯)二年大明成化七年

春正月

1月1日

○朔甲戌,上率百官,行望闕禮于仁政殿,進表裏于大王大妃、王大妃、仁粹王妃殿。〈大王大妃殿,有賀箋。〉

○御仁政殿,受賀。

○御仁政殿,行會禮宴,倭人、野人入參。命野人金波乙大進爵,又賜李多弄介酒,又賜倭人、野人物有差。

1月2日

○乙亥,傳曰:「永安道諸邑守令,能培養箭竹茂盛者,欲賞以勸之,何如?」院相金國光啓曰:「以弓矢賞之爲便。」

1月3日

○丙子,傳旨宗簿寺曰:「昌原君晟、月山君婷、泰安郡主資財,考例賜之。」

○都承旨鄭孝常、右承旨李崇元啓曰:「前此諭諸道監司,糾察守令未能戢盜者,今聞外方盜賊成群刦掠,行旅不通。是監司、守令,不謹奉旨也。請更曉諭。」從之。

○禮曹據慶尙道觀察使啓本啓:「慶尙左、右道沿海諸邑,每朔物膳,遠輸于尙州、安東兩都會,官民甚苦之。若幷慶州、晋州,定爲四都會,則監司於四都會,一時封進爲難。請以沿海諸邑物膳,分納于慶州、晋州,使兩官轉輸于尙州、安東都會封進。」命大臣議之。昌寧府院君曺錫文議:「尙州、安東兩都會,皆本道上游之地,如巨濟、南海,距此幾十餘日程,其駄載往來之弊,不可勝言。臣謂慶尙一道,摠七十邑,而朔望物膳封進之數不多,豈必七十邑同時備納,然後足歟?宜從禮曹所啓,分爲四都會,各以附近邑所産收之,每用一都會所收,輪次封進,則諸邑可得更休輸納,監司亦可巡行監進矣。」從錫文議。

○戶曹據平安道觀察使啓本啓:「義州,我國門戶,入朝使臣護來,遼東官人、軍人,朝廷使臣支待,用度浩繁,倍蓰他邑。故迤南諸邑田稅稻米,每年移納,猶不足用。今年則南邑自收皮穀,以備明年種子,因此本州所儲穀數甚少。請將附近龍川、宣川、郭山、嘉山、安州等邑米一千一百碩,漸次輸納。」從之。

1月4日

○丁丑,受常參,視事。

○御經筵。

○訓鍊院副正李永禧等五人輪對。

○御晝講。

○御夕講。

1月5日

○戊寅,受朝參。

○御經筵。

○院相韓明澮、金國光、諸承旨啓曰:「封崇,國之大事。臣民咸以爲慶,封崇後,上宜率百官,進宴三殿。議政府、六曹、忠勳府亦當進宴。」大王大妃傳曰:「今方民飢,不宜宴飮。」明澮等又啓曰:「國有大慶,禮當進宴。今若廢而不行,後世以爲何如?」傳曰:「遇慶事而廢宴,以爲有後世之議,則凶歉之歲,不恤民隱,而受宴樂者,獨無後世之議乎!廢宴之失在予,不在主上。後勿更言。」

○金山郡守許混、慶州判官金永錘辭。上引見謂曰:「今年飢饉,慶尙道尤甚。其各盡心荒政,毋好獵以病民。」

○御晝講。

○御夕講。

1月6日

○己卯,受常參,視事。

○御經筵。

○承文院判校辛義卿等五人輪對。

○院相申叔舟啓曰:封崇,慶事,禮當進宴,而今不許之。臣意,今雖年凶,不至餓莩,封崇後,獻壽、稱慶禮,不可廢。「大王大妃傳曰:」年荒,予何心受宴?前日祔廟後進宴,予初不知,當宴日始知之,宴具已辦,不獲已受之。今則決不可受。「叔舟更啓曰:」禮不可廢。宴品略具,何如?「傳曰:」然則但使司饔院,略設,可也。「

○御晝講。

○御夕講。

1月7日

○庚辰,御經筵。

○下書永安道觀察使李繼孫曰:「今見卿所啓,道內諸島栽植箭竹,比他道蕃盛,想卿與守令,勤謹培養,以致於此,予甚嘉之。今賜卿毛馬粧一部、守令角弓一張,以賞之。卿其益勤培養,以裕國用。」

○聖節使韓致義來復命,仍啓曰:「太監金輔,以韓氏之言,語臣曰:『殿下,何不請追封親父乎?』臣答曰:『無例,不敢請耳。』輔曰:『雖無例,奏請則必蒙準矣。』」大王大妃傳曰:「輔欲因此奉使而言歟?抑因朝廷有議而言歟?果有朝廷之議,則何恤使臣支待之弊,而不奏請乎?前日大臣議以爲:『無前例,不當奏請。』然禮當追崇,而不奏請,則無乃以主上爲薄於親耶?其速議于諸院相。」

○韓致義齎禮部咨而來,其咨曰:

大明禮部爲海洋船隻事,準兵部咨:「送朝鮮全羅道內羅州遭風漂流人金杯迴等七名,幷隨身器物到部,審無別情,除每人先該浙江布政司,給與胖襖、袴鞋,幷將隨身器物,付本國差來陪臣韓致義等,收領回國。」已行具奏外,合行開咨前去,煩爲知會施行,須至咨者。

金杯迴等,實濟州人也。

○議奏請封崇事。鄭麟趾、鄭昌孫、申叔舟、韓明澮、崔恒、曺錫文、尹子雲、金國光議:「自古帝王,以旁支,入繼大統,義不顧私親。今朝廷之議,必不如此,金輔不知大義而言之也。但雖不奏請,我國可自追崇,我太祖追崇桓王以上四代,亦不請於中國而爲之。若奏請,而朝廷不從,則爲天下所笑矣。勿請爲便。」傳曰:「知道。」

○戶曹啓:「慶尙道失農,尙州等十六官尤甚。請以軍資穀六萬碩,賑給。且令備草食、鹽醬,曲盡救恤。然守令或有誤施有食之戶,而不及飢民者,甚非國家發倉賑窮之意。請申諭觀察使,出入村巷,盡心救恤,其飢民數及用穀數,每月季詳錄以啓。」從之。

○御晝講。

○御夕講。

1月8日

○辛巳,受常參,視事。

○御經筵。

○通禮院左通禮尹孝孫等五人輪對。

○傳旨刑曹曰:「盜賊眞僞,在贓之有無。今觀諸道推鞫文案,贓物形標,類皆不詳悉質問,慮有誣指爲盜者。今後鞫盜時,先問物主所失物色、形、標,取招訖,乃示贓物,質問。且令被盜之家,備錄物色、形、標告官,受立案,以憑後考,使爲式。」

○承政院問金杯迴等漂流事狀以啓:「其供云:『某等,去年,自濟州,押貢物到京,事完,還本州,海上遭大風,漂流凡十三日,到浙江地面。見有二船,泊在海邊,某等書朝鮮國三字,以示船上人,其人就我船,饋茶與粥。仍携某等,至一小官人處,放火炮後,乃見之。使五、六人押送大官人處,亦如之。有一銀帶官人來見曰:「眞高麗人也。」翌日,使人押送一老閹處,問某等根脚,仍饋食,又給米十斗,使人押送一大官人處。每人各給氈帽、靑綿布、帖裏、裌裙、裌袴、鞋,留八日,日饋三時。遣一官人,押送北京,留五日,付聖節使解送。』」命發還本州,仍諭全羅道觀察使曰:「濟州人金杯迴等漂流,在庚寅八月,而本州至今不啓。以此觀之,前此漂流人,匿不以聞者必多。其推鞫不申之由,以聞。」

○御晝講。

○司憲府掌令李陸來啓曰:「前縣監李重元,乃星州判官鄭自周妻兄也。自周四寸弟尹光棐妻,方服夫喪,出入自周家,重元通焉。請囚重元推鞫。」從之。重元知事覺而逃。

○京畿觀察使馳啓:「狻猊驛殘弊,請限阜盛間,依舊例,以開城府正兵十二戶充助役。」兵曹據此啓:「開城府正兵已作旅錄,軍籍不宜移易。請令本道觀察使,抄近邑無役人充之。」從之。

○傳于戶曹、禮曹曰:「諸節日,五殿供進餠、果,限今年除之。」

○御夕講。

1月9日

○壬午,受常參,視事。掌令李陸啓曰:「今因年凶,飢民甚多,而諸邑守令,無有以餓死報監司者。甚者,御史、敬差官巡檢時,掩土而匿之,不仁甚矣。請遣朝官,察飢民有無、救荒能否。」傳曰:「可。」

○御經筵。

○下書諸道觀察使曰:「諸邑守令,每當發倉貸民,境內居民,不分遠近,一日之內,盡令聚會,方分給時,如有使客到邑,卽輟給閉倉。因此遠村之民,贏糧久留,其弊不貲。卿悉此意,令諸邑守令,趁時散給,雖當客來,亦須畢給乃已,毋使留滯。」

○諭忠淸、全羅、慶尙道觀察使曰:「前年失農爲甚,今春救荒最急,欲遣官賑恤。然旣委卿以一方之寄,不可又別遣官,故停之。卿其盡心賑救,以活一方之民。」

○諭慶尙右道兵馬節度使曰:「今聞尙州、善山、金山等處,惡虎多害人物,卿其抄率善射者,往捕之。今方年饑,民生甚困,務要簡易,勿擾官、煩民。」

○御晝講。

○戶曹啓:「密陽守山堤下國屯田,土品膏腴,一年所收補軍需,多至八千餘碩。去丁亥年,大擧築堤,水門牢實。近者,守令慢不致意,開閉失時,以致缺毁,虛棄前功,固宜治罪事,在赦前不得追論。請令本邑守令,親率官屬人,以時修築,佃作諸事,更加勸督,其勤慢觀察使於殿最,憑考施行。」從之。

○御夕講。

1月10日

○癸未,受常參。

○御經筵。講訖,掌令朴崇質啓曰:「去年失農,諸道皆然,而全羅下道沿海州縣尤甚,飢饉倍於他道。國家雖欲發倉賑救,倉儲有數,難以遍給。若除庚寅、辛卯兩年貢物,則民受實惠矣。」又啓曰:「昔齊人歸魯女樂,季桓子受之,三日不朝,孔子行。今仁政、勤政兩殿宴享用女樂,兩殿乃朝廷外禮之所,倭、野人隨班觀瞻之地,不可用女樂也。」

○通禮院奉禮金信蒙等五人輪對。

○遣前通禮院相禮金永堅于全羅道、宗簿寺正金升卿于慶尙道,巡行失農諸邑,審察枚荒諸事及盜賊有無,且令詢問民瘼。

○刑曹三覆啓:「永興囚私奴孝山與在逃安莫三、林加乙獻、黃乙生、北叱間等,殺私奴莫同,奪衣、馬罪,孝山律該斬不待時,安莫三等追捕斬。」從之。

○傳曰:「掌隷院兼判決事,權罷之。」

○傳旨戶曹曰:「入朝宦官族親戶,更加護恤。」

○御晝講。

○戶曹啓:「黃海道失農諸邑救荒陳黃豆,曾給一千石,今又給陳醬三百九十石,賑救何如?」從之。

○傳曰:「禮部郞中彭彦充求請人蔘十斤,山海關主事尙炯、指揮陳善求請厚紙各三十張,遼東都司傅海求請連六幅油芚一、白厚紙二卷、花席二張,遼東鎭撫王璜求請連四幅油芚一、厚紙一卷、花席一張,其付謝恩使以送。」

○御夕講。

1月11日

○甲申,受朝參。

○視事。

○御經筵。

○日本國對馬州太守宗貞國,遣人來獻土宜。

○御晝講。

○兵曹啓:「新《大典》:『別侍衛散官,從三品去官;甲士,實職從四品去官,凡願仍仕者,無遞兒。』今別侍衛,每番元額三百,而遞兒三百;甲士,每番元額二千,而遞兒二千,竝給祿,六朔相遞,則其去官後願仍仕者,猶在額內而不給祿,未便。請皆給祿。但《大典》:『凡軍士未去官者加階,則只計元仕;遞兒,則元、別仕合計除授,而其去官後仍仕者,無遞兒。』故元、別仕合計,加階。今仍仕別侍衛、甲士在額內者,計元、別仕,皆給祿,則加階時,上項元、別仕疊計,未便。請依他未去官軍士例加階,則只計元仕;遞兒,則合計元、別仕,除授給祿,何如?」從之。

○御夕講。

1月12日

○乙酉,受常參。

○御經筵。

○通禮院引儀李衎等五人輪對。

○日本國豐後守源高忠,遣人來獻土宜。

○下軍士捕虎者給仕節目于兵曹:「大虎,先中箭槍者,給仕五十,次中者四十五,又次中者四十;中虎,先中箭槍者給仕四十,次中者三十五,又次中者三十;小虎,先中箭槍者給仕三十,次中者二十五,又次中者二十。豹,先中箭槍者二十,次中者十五,又次中者十。若自以奇謀,設檻機,捕之者,隨其虎、豹大、小,依箭槍例,賞仕。」

○御晝講。

○御夕講。

1月13日

○丙戌,受常參。

○御經筵。講訖,持平金首孫啓曰:「今爲萬戶者,率多庸劣。請令顯官,各薦所知,以授之。且永安、平安道居民鮮少,軍額不敷。今後,宰相毋得占兩道人爲伴倘。」上曰:「知道。」

○御後苑觀射。文臣成俊、宗親河陰副正梓、宰樞朴叔善、兼司僕曺漢臣射多中,竝賜弓一張;居次者權允信等五人,賜大箭;甲士八人,賜狐皮耳掩。

○吏曹啓:「《大典》:『諸邑校生年壯才踈者,每三年一貢,屬書吏。』又別立書吏興屬之法,然京外良民,皆隷軍籍,無閒丁。又前此校生定額時,擇其無才學者,充軍。因此各司書吏多未充差,衙前闕乏,誠爲可慮。今正兵,於侍衛不緊,例皆赴役而已。請令所在邑,擇其解文堪任事者,錄名報本曹,分差各司。又書吏去官後,驛丞取才未入格者及驛丞考滿見代者,竝屬正兵;其取才入格而未授驛丞者,令仍仕本衙門。仕多者爲先除授,其仕加階時及移屬他處,許通用,何如?」從之。

1月14日

○丁亥,受常參。

○御經筵。

○奉常寺副正鄭從韶等五人輪對。

○命別立懿敬王廟,令月山君婷,奉祀。祭品,依文昭殿例,別祭、大享,用羊、豕熟薦,樂只用皷吹,樂器用一件。

○蓬原府院君鄭昌孫年七十,請致仕,不聽。

○以韓致義爲嘉靖漢城府左尹,宋衣折衝行大護軍。先是,世祖祔廟前一日,上詣宗廟,衣以右通禮,導大駕步行,鬚髮晧白,上見而憐之,特命陞堂上官。

○吏曹啓:「前此禮曹受敎云:『都護府以上邑敎授,以文科出身者授之。』今欲依此施行,而文臣職次相當者少,無以充差。請以成均館、典校署權知員,稱訓導差之。」從之。

○傳于禮曹曰:「諸道刊行書冊板子,守令不用意典守,以致散失。自今幷錄會計,新、舊官傳掌。」

○命以斡朶里浪都郞可爲都萬戶。其其箚付曰:

朝鮮國議政府,敬奉敎旨:「吾弄草住斡朶里浪都郞可,能繼乃父之志,時節來見,誠心歸順,予甚嘉之。恁府家將本人授本處都萬戶句當,部領管下軍民,在邊效力。」敬此,除敬依外,所有箚付須議出給者,右箚付吾弄草等處都萬戶浪都郞可,準此。

1月15日

○戊子,受朝賀。

○日本國對馬州太守宗貞國,遣人來獻土宜。

○禮曹啓:「農家,以冬月下雪多少,占來夏旱澇。今諸道啓雨澤,而不啓下雪,何以占候?自今下雪多少,竝令馳啓,何如?」從之。

1月16日

○己丑,受常參。

○日本國石見州櫻井津土屋修理大夫賢宗,遣人來獻土宜。

○刑曹啓:「楊州南面兔院前路,賊二十餘人刼司正崔湓妻閔氏及奴婢,奪其衣服。畿甸之內,盜賊恣行如此,甚非細故。請令京畿觀察使,窮極搜捕。」從之。

1月18日

○辛卯,上具冕服,率百官,就仁政殿階上,上大王大妃、王大妃、仁粹王妃尊號,進箋陳賀。大王大妃冊曰:

恭以,祇荷慈訓之仁,擧國以聽;宜極徽稱之禮,示民有尊。玆率舊章,恭獻寶冊。恭惟慈聖欽仁景德宣烈明順元淑徽愼惠懿王大妃殿下,任、姒聖德,馬、鄧神功。贊烈祖于家、于邦,中興景業;啓後人丕承、丕顯,益鞏靈圖。雖聖號之已崇,顧愚衷之有歉。載稽加上之典,用伸歸美之誠。臣諱不勝大願,漢奉冊寶,加上尊號曰:『慈聖欽仁景德宣烈明順元淑徽愼惠懿神憲大王大妃。』伏惟,勉受洪名,得歡心於四表;茂膺繁祉,享榮奉於萬年。

王大妃冊曰:

恭以,爲之後、爲之子,當盡愛敬之心;有其德、有其名,盍擧尊崇之典?載揚懿範,恭獻徽稱。恭惟王妃殿下,性稟溫柔,躬行慈儉。聿修內政,道已隆於母儀;用贊先王,功實侔於坤載。上以奉承於長樂,下以顧復於眇躬,聊伸歸美之辭;式表欲報之懇。臣諱不勝大願,謹奉冊寶,上尊號曰:『仁惠王大妃。』伏惟,俯循輿望,誕受鴻儀,益膺萬福之臻,永享一國之養。

仁粹王妃冊曰:

恭以,仰惟鞠育之恩,欲報罔極;第崇徽懿之號,在禮當先。玆率舊章,載揚縟典。恭惟粹嬪殿下,慈仁靜一,淑愼柔嘉。贊昭考之元良,允執婦道;訓眇躬之愚昧,式隆母儀。不有殊美之稱,曷表推崇之懇?臣諱不勝大願,謹奉冊寶,上尊號曰:『仁粹王妃。』伏惟,光膺寶冊,茂迓純禧。聖算延洪,益膺萬歲之慶;長秋怡悅,永享一國之歡。

大王大妃殿箋曰:

坤元正位,夙著徽音;母儀居尊,丕膺顯號。慶綿宗社,喜溢臣工。恭惟慈聖欽仁景德宣烈明順元淑徽愼惠懿神憲大王大妃殿下,柔順靜專,溫仁淵懿。贊先王,靈承帝命,再造邦家;佑沖人,式至今休,常加覆育。慈當冊禮之擧,茂膺祥慶之臻。伏念臣,猥將孱資,早蒙慈訓。情勤燕賀,率百官而趨庭;祝伸龜籌,於萬年以獻壽。

王大妃殿箋曰:

正位璇宮,風昭慈範。揚徽寶冊,允副輿情。喜溢臣隣,慶綿宗社。恭惟仁惠王大妃殿下,性稟淵懿,躬履儉勤。早配先王,克著內助之美;思媚大后,敬奉長樂之歡。縟禮旣擧,純禧竝臻。伏念臣,猥以庸質,叨襲丕基。彤管增光熙,鴻號於有永。華封效祝,期鶴算於無彊。

仁粹王妃殿箋曰:

位正長樂,咸仰母儀之尊;冊膺徽稱,允答輿情之望。慶衍宗社,光增簡編。恭惟仁粹王妃殿下,稟性柔嘉,秉心淵塞。密贊先考,肇景命之惟新;啓佑後人,鞏丕基於不拔。玆擧縟禮,誕揚鴻名。伏念臣,猥將庸資,果承慈訓。《關雎》紀德,雖莫罄於名言;《天保》陳詩,庶用勤於頌祝。

百官進賀箋,大王大妃殿箋曰:

位隆長樂,咸仰慈儀;禧獻徽稱,光膺顯冊。慶衍宗社,喜溢臣民。恭惟大王大妃殿下,柔嘉靜專,溫仁齊聖,宜於家、宜於國;母臨三朝,傳之子、傳之孫。功高千古,屬尊號之加上,藹頌聲之傍騰。伏念臣等,幸際昌辰,獲覩盛禮。受王母之介福,願法羲經;伸虎拜之萬年,載賡周雅。

王大妃殿箋曰:

璇宮正位,夙著慈儀;玉冊揚庭,誕膺顯號。慶綿宗社,喜溢臣隣。恭惟仁惠王大妃殿下,柔順靜專,慈和淵懿。配虞嬪之至德,密贊先王;嗣周姒之徽音,端居長樂。式擧縟禮,益擁純禧。伏念臣等,猥將庸資,獲覩盛事。班趨漢殿,曷勝蹈舞之歡;祝效華封,願獻悠久之壽。

仁粹王妃殿箋曰:

德隆母儀,茂膺榮養;尊居長樂,誕受徽稱。慶衍宗祊,歡騰朝野。恭惟仁粹王妃殿下,端莊淵懿,聖哲慈仁。嬪文母于周京,益光姬運;奉竇后於代邸,再興漢家。玆當寶冊之陳,益擁純嘏之集。伏念臣等,幸際昭代,欣瞻盛儀。舞之、蹈之,獲參趨賀之列;悠也、久也,倍殫頌禱之誠。

○上御仁政殿,受賀。領議政尹子雲等上箋,其箋曰:

誕撫鴻圖,丕闡垂衣之化;式稽古典,肇稱揚徽之儀。慶衍宗祊,喜均朝野。恭惟主上殿下,聰明睿知,剛健粹精。遵列聖之宏規,心敦繼述;奉三宮之慈範,孝盡怡愉。屬大禮之告成,靄歡聲之競沸。伏念臣等,猥將樗質,濫居台司。舞之、蹈之,情實深於燕賀;悠也、久也,祝倍切於嵩呼。

○大王大妃殿樂章曰:「思齊太后,德配任、姒。贊我烈祖,保佑後嗣。母臨三朝,功高千古。於萬斯年,受天之祜。」王大妃殿樂章曰:「於皇聖母,天生淑德。勤儉柔嘉,端一維則。正位長樂,式隆母儀。於千萬年,福履緩之。」仁粹王妃殿樂章曰:「於顯聖母,淑愼厥德。秉心淵懿,柔喜維則。化基二南,敎形一國。天命用申,茂膺多福。」

○高靈府院君申叔舟啓曰:「吉城君許惟禮來自永安道,言於臣曰:『兀狄哈澄乃來朝,且還行到抱川縣安奇驛,無一人應接,押去通事以報縣監,縣監又不應,澄乃深怒,徒步而去。』請鞫抱川縣監,遣朝官,慰澄乃。」命義禁府,拿致縣監鞫之,遣禮曹佐郞金耋,往慰之。

○禮曹啓:「今正月二十四日懿敬王追崇祭,請依文昭殿親行祭例行之。其獻官、執事,以進冊諸執事兼差。」從之。

○戶曹啓除弊條件:「一。各官所納貢猪,雖肥大,然該司奴子,托以瘦弱、體小,代納私畜,高價侵督。今後諸邑貢猪,懸印標於猪頸,備錄印文及大、小尺寸於陳省,上送,監察憑考,收納。其瘦弱者,該官告本曹施行,不得擅退,如有違者,司憲府檢察,痛懲。一。諸邑田稅領吏,在浦所作弊多端,已令分臺糾察。但所用斛、斗、升,每年改造,因而大、小各異,又改造時,濫收其價于民,民亦苦之。請令分臺,校正,烙印,留置浦所用之。一。諸道田稅,則監司差守令,監收浦所,京畿則無檢察之官,吏輩來寓私家,倍收作弊。今後納稅者,每一字作一統,使各自納於京倉。如復有作弊者,司憲府糾之,本曹亦時檢察。」從之。

1月19日

○壬辰,御仁政殿,冊封王妃。其冊曰:

乾與坤而合德,萬物資生;后立配而刑家,一國興化。玆循成憲,用伸寵章。咨爾韓氏,積善名門,元勳茂族,勤儉之德夙著,柔靜之性天成。自在潛邸之時,已爲嘉耦;逮踐丕祚之日,益贊洪猷。宜加顯冊之封,以正中壼之位。於戲!仁敦麟趾,闡風化於二南;慶衍螽斯,昌本支於百世。故玆敎示,想宜知悉。

其敎命曰:

自古,有國家者,必資內助之賢,以成治化之隆。咨爾韓氏,家傳積德,係出元勳。予在潛邸,我世祖大王選以爲配,克備婦道,率禮無愆。今予纉承丕緖,乃作臣民之主,儷體居尊,宜正位號,肆冊爲王妃。於戲!惟恭儉,可以治內;惟慈仁,可以化下。服玆寵命,永孚于休。故玆敎示,想宜知悉。

○復御仁政殿,受百官賀,仍頒赦。其賀箋曰:

乾剛應運,光紹丕圖;坤厚儷尊,誕揚顯冊。慶綿宗社,喜溢臣工。恭惟主上殿下,剛健粹精,聰明睿知,事親當盡其孝,祗奉三宮之歡。治國先齊其家,更闡二南之化。屬玆縟儀之擧,益擁純嘏之臻。伏念臣等,猥將庸資,獲覩盛事。恒伸多男之祝,竊效華封;載賡萬年之詩,敢忘虎拜?

其頒赦敎曰:

予以眇末,嗣大歷服,惟不克負荷是懼,罔知攸濟,國家大禮,尙有未遑。仰惟大王大妃,密贊世祖,克靖大難,功在社稷,德被生靈。今又訓誨眇躬,紹述前光。王大妃誕嗣徽音,彌隆壼化,以恩以義,爲後爲子。粹嬪,柔嘉懿德,母儀益彰,隆功盛德。皆煥赫在人耳目,而未崇徽號。韓氏爲我良佐,共成治化,而未正位號。玆實曠典,於成化七年正月十八日,謹奉玉冊寶,上大王大妃尊號曰:『慈聖欽仁景德宣烈明順元淑徽愼惠懿神憲大王大妃。』王大妃尊號曰:『仁惠王大妃。』粹嬪尊號曰:『仁粹王妃。』越十九日,冊韓氏爲王妃。旣講縟儀,盍行寬典?自今月十九日昧爽以前,除謀反、大逆謀反、子孫謀殺歐罵祖父母、父母、妻妾謀殺夫、奴婢謀殺主、謀故殺人、蠱毒魘魅、但犯强盜外,已發覺、未發覺,已結正、未結正,咸宥除之。敢以宥旨前事相告言者,以其罪罪之。於戲!率由彝章,熙事已揚於玉檢;旁推解澤,洪恩宜霈於金雞。故玆敎示,想宜知悉。

○王妃樂章曰:「猗歟大東!受命溥將。俔天維德,克配乾剛。化隆宜國,丕顯其光。百祿是遒,申錫無彊。」

○中宮上謝箋曰:

庭揚玉冊,昭示異恩;位正椒闈,實踰微分。驚惶失措,感激冞深。伏念妾,猥將孱資,卑添妙巽。藩邸奉箒,惟知主饋之勤;宸極儷尊,顧乏刑家之德。何期鴻號之錫,驟膺翟服之榮?玆蓋伏遇主上殿下,德合乾坤,明竝日月。謂王化,實由內助,而國治必先家齊。遂令庸愚,獲紆寵命。妾謹當小心夙夜,效儀範於雞鳴;興化家邦,嗣徽音於麟趾。

○百官陳賀中宮,其箋曰:

寶冊揚庭,丕衍鴻圖之慶;椒房正位,式增翟茀之榮。喜溢宮闈,懽均朝野。恭惟中宮殿下,端莊貞靜,柔懿溫恭。嗣太姒之徽音,思媚三后;贊文王之至德,化洽二南。玆屬縟禮之陳,益擁純禧之集。伏念臣等,俱以庸質,獲覩盛儀。載賡周雅之詩,本支百世;竊效華封之祝,壽考萬年。

○命東班六曹參判以上、西班資憲以上及大司憲、漢城府堂上,會宣政殿東廡,賜酒樂。又召實錄廳堂上、郞廳及入直諸將,參焉。

1月20日

○癸巳,司諫院正言南潤宗來啓曰:「今命謝恩使,購佛經以來,其於初政何?」右承旨李崇元亦啓曰:「中外方拭目望治,今購佛經,恐臣民缺望。」傳曰:「中國亦崇佛敎,求之何妨?」

○藝文館副提學金之慶等上疏曰:

竊聞令謝恩使,購求佛書,臣等未審爲其利於國耶?利於民耶?邇來,國家多故,大恤相仍,未見佛氏之能利於國也;年穀不登,餓莩相望,未見佛氏之能利於民也。於國、於民,一無利焉。雖有舊藏,在所焚棄,何必費財,遠購於上國乎?殿下卽位以來,首闡文敎,日御經筵,凡所施爲,動遵古昔,一國臣民,咸仰維新之治,不謂今者,乃有此事也。伏望,亟收成命,以絶邪妄之根。臣等忝侍經幄,陳說是非,日以堯、舜望殿下,義不敢緘默,謹昧死以聞。

傳曰:「此事,自先王行之久矣。求之何害?」之慶啓曰:「臣等雖無言責,職忝經筵,義當究聖賢之旨,以補聖治。今當初政,購求佛經,甚不可。」傳曰:「大王大妃求之,予不得已也。」

1月21日

○甲午,遣行上護軍李壽男,如京師,謝恩。上率百官,拜表如儀。其表曰:

陪臣韓致義回自京師,欽蒙聖恩,發還本國漂風人金杯迴等七名,臣與一國臣民,不勝感激,謹奉表稱謝者。伏以,帝德天臨,丕闡同仁之化;宸心子惠,均霑竝育之恩。糜粉難酬,感銘曷已。伏念臣,猥將庸質,幸際昌辰,唯知朝聘之勤,未效涓埃之補。顧惟邊氓之漂泊,何期睿眷之矜憐,特降明綸,許隨賤价而返?得保餘喘,復見鄕閭之居,撫綏若玆,前昔所罕。玆蓋伏遇皇帝陛下,澤洽字小,度廓包荒,體周文之如傷,推夏禹之猶溺,遂令敝服,獲被洪私。臣謹當益礪丹衷,倍殫素節。之屛、之翰,謹守箕封;曰壽、曰康,恒伸華祝。

○御經筵。講訖,侍講官金季昌啓曰:「臣等聞購經中國,上疏陳論,未得蒙允,臣甚閔焉。殿下卽位之初,購求佛經,中國以爲何如?赴京還者言:『中朝人皆稱:「上爲英主。」譽言溢於中國。』今求佛經,臣恐更有中國之議。今刊經都監所藏佛經,不爲不多,何必更求於中國乎?殿下卽位之初,首毁佛堂,禁人爲僧尼,臣等以爲刊經不緊之役,亦當罷矣。今復求佛經,刊經之役,未知何時而止。」上曰:「大王大妃,爲世祖求佛經。」且敎曰:「及予在世,欲具經帙,今購之亦何有弊?」執義孫舜孝啓曰:「皇帝若求海靑,我國因知皇帝好遊獵。今初政,乃求佛經,恐中國之人,有以窺殿下也。人君所好,貴正道耳。且刊經所用白楮,督徵於民,民不聊生,破蕩家産者有之。殿下何謂無弊?須與大臣商議。」上曰:「大妃爲世祖求之,予何敢言?然爾等言亦是當,更與大臣議之。」

○司饔院正柳渾等五人輪對。

○司憲府持平金首孫、司諫院正言南潤宗來啓曰:「臣等反覆思之,卽位之初,先求佛經,恐虧聖德。請停之。」傳曰:「今彩帛非不多也,藥材非不儲也,而每行求之者,預爲之備也。今求經亦然。且非自今日,先王時固已爲之。若曰:『驛路有弊。』則如彩帛,獨不爲弊乎?且上國奉佛甚謹,求之何害?其勿復言。」首孫又啓曰:「我國所藏經,不爲不多,何必更求上國?古人云:『愼厥終,惟其始。』當殿下卽位之初,乃求佛經,其於謹始何?雖曰:『上國奉佛。』豈人人皆好?必有非之者,請停之。」潤宗又啓曰:「前日敎云:『將罷刊經都監。』今復求書,都監之役,何時而止?請停之。」

○傳于首孫曰:「若政事有闕,則言之當矣,不然則雖求佛經,何害?先王嘗求佛書,其帙未具,今求之者,欲備其帙也。」傳于潤宗曰:「今求經者,非欲刊之也。但備帙而已。」

○司諫院行大司諫金壽寧等上疏曰:

臣竊聞,刊經都監將布五十匹,購求佛書於中原,憤激之至,不敢默默。竊惟佛氏之敎,荒幻、虛誕,崇奉舍施,未必受報,其曰福田利益者,皆宏闊勝大之言,所以誑誘時世,籠罩賢愚。古人所謂:「別爲一端。」者是也。故得其言,不足福國;得其書,不足利民。千函、萬軸載之游說,雖山林、枯槁之士,無意於世者,亦在所不用,況人主乎?殿下新登寶位,日御經幄,遜志時敏,如或不及,一國臣民,想望維新之化,皆曰:「殿下將罷刊經,將黜佛家,赫然回三代之盛也。」今刊經不已,而復求其書,臣等竊惑焉。夫佛氏之誤世,書於前史,雜出於先儒之論,今未暇縷縷,姑卽我朝已然之事而言之。自世宗建佛堂以來,及我世祖累營巨刹,奉佛彌謹,而福報未效,曾未再期,國恤頻仍,年比不登。至于今歲,飢荒益甚,道殣相望,所謂福國利民者,果安在歟?殿下軫念荒政,遣使賑民,凡無用之費、不急之務,一切停罷,而獨不罷刊經役。夫匠百有七十餘人餼廩,日不下五、六碩,計一月之費,近二百碩。以千萬人全活之資,費之於此,已爲不可,況遠購其書乎?一則不急之務,一則無用之費,非新政之所宜行,今日之所宜先也。昔唐之韓愈論佛氏之害曰:「人其人,火其書,廬其居,明先王之道以道之,其亦庶乎其可。」縱未能火之,又從而購之乎?借曰:「是書,有補於人,國家不可不求。」則凡寺社所藏,都監所刊,固應足矣,不必汲汲補亡,具千函、萬軸之數也。臣等之心以爲,刊經可罷也,購經可停也。向嘗請罷刊經,未蒙賜可,今聞購經,憤不自勝。政恐荒誕之說,日益滋蔓,誤當時而陷後世,官以諫爲名,不敢不言。伏願殿下,特命停止,幷罷刊經,以遠邪侫之說,以慰一國人人想望之心,幸甚。

不聽。壽寧等復再三論啓,竟不聽。是日,獻納柳文通,終無一言而退。

1月22日

○乙未,受常參,視事。

○御經筵。

○司憲府執義孫舜孝等來啓曰:「臣等昨日論購佛經不可,未蒙允兪。臣等反復思之,卽位之初,先求佛經,中國以謂何如?」大王大妃傳曰:「世祖朝非徒不敢諫,或有願受讀佛經者,今何切諫如此?」舜孝曰:「世祖道全、德備,用人材治國。致治之餘,暫行戲事。爾今主上,卽位之初,固當輔之以正見,上求佛經於中國,何得不諫乎?」傳曰:「世宗昇遐,文宗初年,朝臣有諫佛事者,世祖嘗痛恨之。此予所親聞也,爾等亦豈不聞乎?世祖嘗欲刊經成帙,未就而賓天,今欲遂其志耳。且購經,是予所爲,何害於治?其財亦非民財,何損於國?」舜孝等又啓曰:「中國以我國爲禮義之邦,文明之地。今求佛經,彼必笑之曰:『卽位之初,何先求異端之書也?』如此,則聖德輕重係焉,此臣等所以固諫也。」傳曰:「今非但購求佛經,亦求買聖經,中國之人,必謂佛經?老大妃所求,爾等雖盡日敢諫,我終不聽。其勿更言。」

○御晝講。

○藝文館副提學金之慶等上疏曰:

臣等將購佛經不便事,累瀆宸聽,殿下以先王之志、大王大妃之命,不賜兪允,臣等不勝缺望。臣等竊惟,繼體之君,孰不以紹述、先志爲心?然宋哲宗盡復神宗舊政,卒至民窮、財盡,國以不競。神宗固不知新法之害,至於此極也,使神宗而在,豈以無問利害,盡行紹述爲孝乎?世祖所以留意釋敎者,蓋欲利國家、福生民也。然臣民無祿,大恤相仍,又年飢民困,所謂福利者,果安在哉?世祖早知如此,必不爲之矣。《傳》曰:「三年無改於父之道,可謂孝矣。」釋之者曰:「如其道,雖終身無改可也;如其非道,何待三年?」此正不待三年而改者,豈可謂紹述先志,而不之改乎?殿下敎臣等曰:「今購佛經,非予欲自觀覽,乃大王大妃之命,不可不從。」今殿下凡所猷爲,必承稟大王大妃,大王大妃處分,卽殿下事也。古人有言曰:「君有爭臣,不失其國;父有爭子,不陷不義。」殿下之於大王大妃,有臣子之責焉。今購佛書,果非殿下之意,則何不爲諍之乎?殿下而諍之,則何有不回者乎?且臺諫人主之耳目,其所陳說,莫非公議。殿下臨御以來,虛心延納,遠近之人,延頸拭目,佇望太平之治。今臺諫累陳不可,而殿下不納,擧國臣民,孰不痛心?殿下又敎曰:「此事,有何弊也?」臣等以爲,用財之道,如其義也,雖傾藏用之,可也;如其非義,其雖一毫,可乎?《書》曰:「不矜細行,終累大德。」又曰:「愼終于始。」殿下新服厥命,此正圖終于始,爲大於細之日也。豈可以爲弊小,而累新政乎?大抵讀書學古,非徒誦說章句而已,將以行之也。在匹夫且然,況爲天下國家者乎?殿下日御經筵,觀古聖賢書,見有說釋氏敎者乎?釋敎而有一毫利益者,則聖賢何不言之乎?程子曰:「佛氏之言,比之楊、墨,尤爲近理,所以其害尤甚。」學者當如淫聲、美色以遠之,不爾則駸駸然,入於其中矣。殿下,旣樂觀聖賢之書,當思所以辨異端、闢邪說,以淸出治之本。苟所觀者,聖賢之書,而邪說或間之,則雖日御經筵,使臣等得進千言、萬語,何補於治道哉?伏願殿下,夬決勿疑,亟收成命,國家幸甚。

○御夕講。講《孟子》,至「左右皆曰賢,未可也。」侍講官金季昌啓曰:「人主用人,不可不審也。然人主當擇人之時,須用左右諸大夫及國人之論,至察之。之時,人主之心,不能如衡之平,則輕重不別;不能如鑑之明,則姸蚩混淆。然則人主處心之公平,乃知人之要也。」又至「左右皆曰可殺。季昌又啓曰:」祖宗之制,設檢詳司者,將以詳覆死罪,慮有誤入之刑也。今有其官,而不任其事,故臣嘗於輪對啓之,願採納。「講訖,上曰:」藝文館上書以諫者,欲使予請于大王大妃耳。然大妃親承世祖遺敎,欲具帙而後已。予已再啓,未蒙兪允,何敢更請?「季昌曰:」佛經,世祖朝旁求中外,已盡刊行。臣等以爲,庶幾成帙,不必更求中國也。「檢討官崔叔精啓曰:」購求佛經,雖大妃之意,中國豈知非殿下之求乎?「上曰:」爾等之言,是矣。然大妃旣不允,又何敢請?其勿更言。「

○司憲府啓:「尹光棐妻,服夫之喪,以鄭自周乃亡夫四寸也,出入其家,自周妻李氏,招致其兄重元,使奸之。光棐妻拒而不從,自周妻從旁誘之,使之失節,行同娼妓。且自周不能治家以正,致此淫亂罪,不可逭。請拿致自周及其妻,推鞫。」從之。

○刑曹啓:「三嘉囚官奴金祿,奸其妻主金叔緇妻粉非,産女罪,律當斬。事雖經赦,不可專釋,請屬極邊官奴,粉非亦屬他道官婢,以戒後來。」從之。

1月23日

○丙申,受常參。

○御經筵。

○日本國對馬州太守宗貞國、一岐州上松浦鹽津留松林院源重實,遣人來獻土宜。

○內醫院正鄭興智等五人輪對。

○禮曹啓:「懿敬廟追崇祭,命依文昭殿親行大祭例,今考文昭殿親行大祭,無羊、豕,只用牛。今追崇祭,則是初行大祭也。請用太牢。」從之。

○司憲府啓:「今年失農太甚,民生可慮,已令京、外,禁用酒。然守令遇過客宴飮,無異豊年。且節度使、虞候等,托以習陣,到有妓邑,淹留燕娛,糜費不貲,觀察使亦視以爲常,謾不之禁,甚不可。令今去三道分臺,竝加糾察,且移文他道,痛禁。」從之。

○御晝講。

○吏曹啓:「藝文館官員可當者,已選三十人。然率皆秩高,六品有闕,則授五品者;五品有闕,則授三、四品者,人皆降授,無勸勵之意。今宜新、舊文臣可堪任者,同議政府、六曹,揀選錄籍,隨闕塡差。」從之。

○御夕講。

1月24日

○丁酉,追尊懿敬王爲溫文懿敬王。上具冕服,率百官,就仁政殿庭,遣寧城府院君崔恒進冊,領議政尹子雲進寶于懿敬廟,〈諸司一員從之。〉仍行享禮。〈諸司一員,仍陪祭。〉其冊曰:

恭以大德,必得其位,無間幽明,至孝當顯其親,敢虧終始?玆擧追崇之典,用伸歸美之辭。恭惟懿敬世子,聖神難名。溫文成性,早啓元良之極;東觀發祥,克恢宥密之基。後侗纉緖,念惟積累之至,盍上殊徽之稱?臣諱不勝大願,謹奉冊寶,上尊號曰:『溫文懿敬王。』伏惟,冀諒微忱,庶紆英顧。膺鴻號之有耀,景鑠惟新;錫介福於無彊,緜洪益永。

○樂章初獻:「於顯我王,聰明聖智。發祥東觀,啓佑後嗣。旣崇徽號,情文克備。萬有千歲,享我宗祀。」亞獻:「維上帝,眷聖祖撫東方。震索儲祥,篤生元良,淵沖玉裕,學就將。尊居貳極,孝隆三朝,撫軍監國,主宗祧。積德深仁,垂裕後人,式至今休,景命新。」終獻:「維皇天祐東方,眷聖祖,索震祥,偉吾王德盛。偉元良,位少陽,繼离明,德日將,偉吾王德盛。任監撫,密贊揚,謹三朝,令聞彰,偉吾王德盛。毓餘慶,啓後王,追徽號,寶冊揚,偉吾王德盛。篤純嘏,錫無彊,於萬世,永流光,偉吾王德盛。」

○御仁政殿,受百官賀,仍頒赦。其賀箋曰:

事亡如存,克敦奉先之孝,顯親爲大,式擧追崇之儀。喜溢神人,慶衍宗社。恭惟,啓賢能繼,武聖丕承。持盈守成,誕撫重熙之運;備物盡禮,祇薦徽號之尊。屬玆縟典之稱,益擁純禧之集。伏念,猥將駑質,濫居台司。舞之、蹈之,情實深於燕賀;悠也、久也,壽恒祝於龜籌。

其頒赦敎曰:

孝,莫先於尊親;禮,莫大於追王。予以眇末,纉承丕緖,雖正統之爲重,豈私恩之敢忘?追惟懿敬王,以賢、以長,主鬯承祧,而奄爾賓天,可勝痛哉?尙追號之未正諒抱恨之愈切。玆擧曠典,式率彝章,謹上尊號曰:『溫文懿敬王。』屬擧殷禮,盍行寬條?自今月二十四日昧爽以前,除謀反、大逆謀叛、子孫謀殺毆罵祖父母、父母、妻妾謀殺夫、奴婢謀殺主、謀故殺人、蠱毒魘魅、但犯奸盜外,已發覺、未發覺,已結正、未結正,咸宥除之。敢以宥旨前事相告語者,以其罪罪之。於戲!聿稱徽號,旣縟儀之告成;用推洪恩,宜解澤之斯霈。故玆敎示,想宜知悉。

○故醫學敎諭金郤妻洪氏上書曰:

逆賊李施愛親黨私奴吾乙未、同麻知只等,今居東部蓮花坊,私奴佛敬,今居江華。請捕之。

命都承旨鄭孝常,召致洪氏于賓廳,問其情。洪言:「夫金郤,以永安北道敎諭,爲李施愛所害,今願報仇。且欲尋得夫隨身物件。」上憐之,命賜米、豆幷四碩,又下書永安道觀察使,令徵郤死時所失物件,還主。

○戶曹啓:「倭人到館者,謀欲久留,所齎物倍增其價,不卽和賣,積日淹留。宜令館員、通事督之,如有似前故留者,館員、通事治覈不饒。三浦私貿易之禁,屢曾受敎,嚴加禁防,而薺浦僉使、熊川縣監等,縱容商賈,任意貿易。請令其道觀察使摘發,鞫問以啓。且蔚山、東萊、熊川,皆倭船下陸之處,今後前項各官,下去商賈,勿給路引。」從之。

1月25日

○戊戌,受朝參。

○御經筵。講訖,侍講官任士洪啓曰:「近日臺諫,諫購佛經甚切,而殿下不從。臺諫所言,皆公論也,不可不聽。殿下卽位以來,從諫弗咈,中外拭目望治,而獨此一事,未蒙兪允,群下缺望。」上曰:「大妃欲奉行世祖之志耳。勢難從之。」又啓曰:「近者,遣李有仁于黃海道,督輸刊經都監米穀,今年凶荒,民間穀貴,如不能辦,必加督貢。假使易辦,轉輸之弊,亦不貲。請停之。且近因慶事,執事之人,希望恩澤,屢降赦宥,有罪幸免者亦多。伏望審慮而行。臣少讀書,常以忠、孝爲念,至于今日,無一事補治,惟侍講帷幄,庶望致君堯、舜而已。」上曰:「知之。」

○尙衣院正尹龜山等五人輪對。

○御晝講。

○御夕講。

1月26日

○己亥,御經筵。

○中宮幸韓明澮第,承旨、注書、史臣各一員及諸司各一員隨駕。御北園帳殿,設宴,中宮坐西,〈朱漆御床。〉夫人閔氏坐東,〈黑漆平交倚。〉族婦六十二人侍。明澮入,飮宣醞,出就外,赴宴,隨駕宗宰及韓氏、閔氏族親百餘人與焉。上遣院相洪允成,齎宣醞,往慰之。宴罷,中宮賜明澮及妻,衣各一襲;韓堡及申澍妻,段絹各一匹;侍宴族婦,絹一匹。中宮還宮,明澮及族親隨駕,詣闕謝恩。

○御晝講。

○傳于禮曹曰:「英陵圖局內任元濬審定立標處,禁耕。」

○御夕講。

1月27日

○庚子,御經筵。

○司僕寺正申渙等五人輪對。

○司諫院行大司諫金壽寧等上疏曰:

臣等竊聞,君以民爲天,民以食爲天,知天之天者,王道可成。故古之明王,重穀而節用,未嘗枉費,以傷財。生衆食寡,爲疾用舒,無非所以足國、裕民,而固邦本之道也。恭惟殿下,卽位以來,政在養民,釐去宿弊,大益輿利,浮冗之費,靡不裁省,所以嘉惠元元者,至矣。然無用不急之作,尙有未除,如供養僧尼,雕造佛書,是皆未可以止耶?在豐穰之歲,亦不必爲此,況凶年乎?去歲大侵,南道之民,餓莩離流,所在皆然,方以賑救爲急,而虛誕之敎,張皇未已,歲入米穀,視前必減,而僧徒、夫匠,浮食如故,竊恐,國用之或虧,民食之或耗,未必不由乎此也。臣等謹計,中外寺社,仰給公家者凡八所,供佛、供僧幷歲獻之需,大率一歲之費,幾至八百餘石。常供之外,又有別供,又有歲給鹽二百五十餘石。至於刊經都監支用之數,歲不下千數百碩,其費雖曰出於本監,皆取自吾民,豈從天降,而地出耶?況豐儲倉月輸米三十五碩,而月輸之外,又有另給月俸,非國廩,而何臣等又啓?寺社受田者,四十三所,田八千三百餘結,其取諸民者,亦不爲少矣。當今之蓄積,有幾中外之經費,有幾餓莩流離之民,不知幾百。而尙不爲裁減,輕天之天,用之於荒幻無益之事耶?或曰:「以一國之大倉廩之儲,少爾費用,又何消乏之有?」是不然也。夫財用,積銖成兩,銖、兩不已,以至於萬鈞;累升爲斗,升、斗不已,以至於萬碩。蓄之千日而不足,糜之一日而有餘,豈可謂此爲少,而枉費吾民之脂膏耶?且天地生財,只有此數,厚於此者,必耗於彼。李、梅多實者,來年爲衰,自天地不能以兩贏,而況於人事乎?故今欲崇奉緇門,則未遑於蒼生;蒼生之病,而邦本危矣。國家,何所賴焉?古人云:「風塵再擾,霜雹荐臻。」沙彌不可操干戈,寺塔不足攘饑饉。臣等以此,益知緇門之果不必供也。伏願聖明,夬斷僧尼供奉之費,一切汰減,亟罷刊經都監,移其費,以活南民垂盡之命,斯乃至德大政,君民之天,皆得矣。孔子曰:「道千乘之國,敬事而信,節用而愛人。」又曰:「攻乎異端,斯害也已。」夫異端之不可攻,財用之不可不節,民人之不可不惠愛,睿鑑所已講明者。臣等敢以此誦之,非臣等之言,乃一國人之言也。伏惟殿下財幸。

○大王大妃御崇文堂,院相、承旨等入啓事。右承旨李崇元啓:「遂安囚僧雪峯誣告僧學宗亂言罪,依《大典》反坐,斬不待時,籍沒家産。」傳曰:「律則然矣,減死何如?」崇元啓曰:「如此之罪,當依律。」傳曰:「只處絞,除籍沒家産。」又傳曰:「近者臺諫、經筵官,屢言購佛經不可,予皆不聽。世宗升遐,文宗卽位,而有諫罷佛事者,至有見僧則輒毆之,世祖聞而痛恨。今求佛經,以世祖嘗欲具帙而未就,故予追其志耳。賓天未幾,遽爾諫止,予甚痛悶。且言者,皆以佛爲邪道,何以知其然而言之?予則不知也。」

○御晝講。

○御夕講。

1月28日

○辛丑,受常參。

○御經筵。

○傳于禮曹曰:「寧壽宮、慈壽宮、壽成宮、德壽宮節日供餠,其皆權除。」

○御晝講。

○傳于禮曹曰:「社稷祭飮福,其令行于議政府。」

○御夕講。

1月29日

○壬寅,御經筵。

○御晝講。

○御夕講。

1月30日

○癸卯,御經筵。

○御晝講。

○御夕講。講《孟子》,至何謂知言章,侍講官金季昌啓曰:「孟子之時,楊、墨肆行,所謂:『詖淫邪遁。』乃指此也。先儒言:『佛、老之害,過於楊、墨。』是尤所當闢也。近者,臺諫諫購佛書,而不聽,臣等不勝缺望。佛氏之言,如淫聲、美色,易以悅人,若一見其書,則駸駸然入於其中。昔梁武酷好,至以宗廟犧牲,以麪代之,或對囚泣而赦之,其爲慈悲至矣,卒至餓死臺城。楚王英亦好其說,而不能善終。佛氏之說,害政、害事如此,不可不審也。」

二月

2月1日

○朔甲辰,御經筵。

○寧城府院君崔恒,擇陳言文辭之善者,司宰監正任士洪、南學敎授朴時衡、進士河荊山、忠贊衛朴瑾、高城郡守崔應賢、訓鍊參軍白宮咸,以啓。傳于吏、兵曹曰:「河荊山、朴瑾、白宮咸,隨闕敍用;任士洪、朴時衡、崔應賢,官滿遞任時,優遷。」

○御晝講。

○傳于政廳曰:「前此注擬秘密,人不得知。今也不然,預知某爲某官,而欲代其職,此甚不可。」判書李克增啓曰:「前例,凡注擬,必盛於筒,封以出納,故秘不得知。今依此例,爲便。」傳曰:「可。」

○以婷爲月山大君,洪常崇德儀賓府儀賓,柳睠通政成均館大司成,李克基通政守江原道觀察使,趙瑾嘉善全州府尹。

○御夕講。講訖,侍講官金季昌啓曰:「古人云:『《論》、《孟》旣治,六經可不學而明。』上旣讀《論語》,今讀《孟子》,由此而又及他書,恐或遺忘前講也。請自今或五、六日,或十日,兼讀《論語》一遍。」

2月2日

○乙巳,成均生員韓明輔等上書,請留大司成李克基。傳曰:「儒生之言,雖是賢才,不可拘於一事。」

2月3日

○丙午,敬差官裵孟厚辭。孟厚,以三浦私商推鞫,往慶尙道。

○傳于承政院曰:「嘗欲時遣朝官,察守令賢否。孟厚,朝選也,令兼察所經諸邑,何如?」僉曰:「允當。」

○傳旨吏、兵曹,還給辛秀茂、李暉、崔孟漢、崔季漢、朴撝謙、成九淵、楊有源、楊得源、楊季源、洪澤、安祖述、崔倫、李仁錫、李德平、成熺、楊子濡告身。

○兵曹據江原道觀察使啓本啓:「本道生昌、新安等驛,永安道直路,而殘弊尤甚。曾以伊川等諸邑其人,假屬立馬。然其人,本有京役。請限兩驛蘇復,抄出附近諸邑軍士、奉足之富實者,權屬兩驛,三丁爲戶,立馬。」從之。

○刑曹啓:「今考諸邑所報,諸司選上奴頭目逃亡及流移者多。是必守令不用意檢擧致。然非徒諸司選上未得充定,因此公賤日減,誠爲可慮。救弊節目,謹條上。一。諸邑流移、逃亡公賤,令觀察使,擇剛明守令,窮推還本。如不用心,推刷差使員及本邑守令、色吏,竝論以制書有違律。一。上項流移公賤,當身及許接戶首、切隣、色掌,許於今年十二月晦日,自首。如有隱諱,後現,雖經赦宥,勿原,其許接人,全家徙邊。一。今後公賤逃亡者,本官卽報觀察使,移文諸道,窮推,其不用心推刷官吏,亦論以制書有違律。一。流移奴婢之時到處安業者,許仍留,錄案。」從之。

2月4日

○丁未,下書黃海道觀察使金瓘曰:「今見卿啓,道內諸邑栽植箭竹培養之數,比永安道,萬萬不及。是諸邑守令與前等監司,不用心所致。卿則嚴加考察,毋或少忽。且道內諸島宜種處,竝速看審,以聞。」

○傳旨宗簿寺曰:「月山大君婷、明懿公主,竝依品,給家産。」

2月5日

○戊申,戶曹啓:「前此倭人過海糧,本曹移文慶尙道觀察使,轉移本邑,乃給。若觀察使在遠邑,則其文必經旬日乃至,以此倭人久留于浦,多費糧餉。請自今過海糧題給關文,付其押倭通事,知會本官,本官依數題給,錄數報監司,轉移本曹,減會計,以爲恒式。」從之。

○戶曹據京畿觀察使啓本啓:「失農諸邑,姑給陳米、豆各五千碩、雜穀二萬碩,賑恤何如?」從之。

2月6日

○己酉,日本國對馬州太守宗貞國、幡摩州太守盛久、肥前州上松浦神田能登守源德,遣人來獻土宜。

○司諫院獻納柳文通來啓曰:「去歲凶歉,全羅、慶尙道尤甚,其觀察使、守令仕滿者,自以爲當遞,必不盡心荒政。請勿遞。」傳曰:「所言是也。但守令賢則然矣,如其不賢,當速遞耳。」

2月7日

○庚戌,御經筵。

○司憲府持平金首孫來啓曰:「臣等聞內官文仲善逃奴婢,令其道觀察使捉給。內官奴婢,何至降書狀乎?外人聽聞,以爲何如?」傳曰:「此非發軍推捉,何煩啓耶?」首孫更啓曰:「外有監司、守令,內有掌隷院、刑曹,彼若上言,而下自當分揀。降書狀推捉,於大體未便。」傳曰:「此事,非自今始,古亦有之。且其書狀,非令不分揀而刼奪也,俱令分揀,捉給耳。」

○御晝講。

○御夕講。

2月8日

○辛亥,受常參,視事。

○御經筵。

○上黨府院君韓明澮啓曰:「丘永安及其母崔氏兄弟、尹光棐妻、康純妻事,皆係干綱常,若鞫問不嚴,則難以得情。請下義禁府,同臺省推鞫。」從之。命以領議政尹子雲爲委官。

○大王大妃及上同御崇文堂,院相韓明澮、都承旨鄭孝常、右承旨李崇元入啓事。大妃傳于明澮曰:「政丞請復用圓杖,何意耶?」明澮對曰:「今盜賊盛行,至於京城,有明火强盜。當此之時,不用重典,難以弭之。臣聞曩用圓杖,盜賊相戒曰:『我輩寧爲商賈,愼勿爲盜。』自革圓杖,盜賊尤熾。昔大明高皇帝立法雖寬,當時盜一針者,皆處死,故路不拾遺。今莫如用重典。」大妃曰:「圓杖,傷人甚多。今後盜賊正犯者外,勿濫用。」又傳曰:「洛山寺營繕功重,恐有火災。行者須由新路,舊路距寺甚邇,行者炊飯,恐火延於寺。」明澮曰:「江原道新觀察使去時,諭送爲便。」大妃謂鄭孝常曰:「卿須勿忘,拜辭日言之。」崇元啓曰:「凡盜賊在逃者,必移文諸道捕之,今無一邑捕啓,必是守令不用心所致。今後令諸道,月季錄捕獲與否,以啓。」傳曰:「卿言是。」

○御晝講。

○御夕講。

2月9日

○壬子,御經筵。

○先是,忠勳府啓曰:「本府慰宴守陵官、侍陵內侍,有舊例。令守陵官尹弼商、侍陵安忠彦已還,時雖凶歉,請各備壺果,以慰之。」傳曰:「可。」是日,忠勳府設宴,命賜酒樂,諸功臣皆參。

○傳于兵曹、漢城府曰:「里門警守之設,爲防盜也,而該司陵夷檢察,或至頹圮,又或專不直宿,殊無立法本意。其令嚴加考察。」

○傳旨刑曹曰:「宰牛之禁雖嚴,而民間屠殺不忌,專是法司不痛禁所致。其嚴加防禁。」

○御晝講。

○傳旨戶曹曰:「京畿之民,近因年荒,流移者頗多,所宜招集。其已還者,守令必須撫摩、存恤,庶得安業。其存恤節目,擬議以啓。」

○禮曹據慶尙道觀察使關啓:「藤氏使人、國王使人還浦後,不卽入歸,淹留累月。巨酋使送,則例無期限給料,故糜費不貲,實爲難繼。請令今去裵孟厚,於上項客人相見,饋餉時,宣傳語之曰:『今聞客人等,到浦留滯,至經歲月,憐憫不已,汝其往慰之。必是邊將、守令不用心支送所致。汝悉推鞫以聞,其速支送。」我爲是而來。』如是開說,若又故留,則以自意令人傳語客人曰:『爾等出來以後,所費糧餉都計,某某人之行幾碩,其米穀皆出於民,收斂、轉輸之苦,爾等所見聞。況今凶歉莫甚,供億勞費,民不能堪。大抵兩國交際,必須各悉其弊,務爲永久之道。若復久留,勢所難支。今後十日爲限給料。』如是曲盡開說,過十日後,幷國王使人,勿給料。若釜山浦到泊政親、畠山、山名等巨酋使人亦不入歸,則及時到浦,如上饋餉,開說,十日後勿給料。」從之。

○御夕講。

2月10日

○癸丑,御經筵。

○仁惠王大妃詣昌陵,親祭,賜守陵官柳泗、侍陵內侍金潔,各綿紬襦裹肚帖裏、木綿襦直身各一領、鹿皮鞋各一;參奉朴衡文、郭璘,各鹿皮一張;飯監各色掌,各白綿布、常綿布各一匹;守護軍六十,各常綿布一匹。

○御晝講。

○御夕講。

2月11日

○甲寅,受常參。

○御經筵。

○刑曹據全羅道觀察使啓本啓:「若以密封搜捕盜賊,則奸詐之徒,欲報私讎,誣指爲盜。然今當險年,無賴者成群刼掠,人雖知其賊,畏其報復,不得現告,益以恣行,其漸可慮。請自今三人以上密告者,許令聽理。」從之。

○刑曹三覆啓:「萬頃囚白丁北間,刺殺其舅今音山罪,律該斬待時。」從之。

○賑恤敬差官金升卿來復命啓曰:「慶尙道民,不飢死。」人譏其諂詐。

○御晝講。

○傳旨義禁府,量移長鬐定屬康純弟康繕于保寧近處;放鎭海安置崔自常姪下通。

○御夕講。

2月12日

○乙卯,江原道觀察使啓:「杆城人朴哲妻良女丹香,年今百有五歲。請照例給米。」從之。

2月13日

○丙辰,以右贊成尹弼商爲慶尙道賑恤使,左參贊李克培爲全羅道賑恤使。

2月15日

○戊午,御經筵,讀《孟子》前搜,至「故曰或勞心,或勞力,天下之通義也。」領事尹子雲、金國光等以爲:「自『故曰』至『通義也』,皆是古語。」同知事鄭自英以爲:「自『故曰』至『治於人』,便是古語。」堅執不變,至於高聲,爭辨不已。子雲、國光退于政院,以啓曰:「進講時,自英執己見,乃至高聲,臣等不勝惶恐。」傳曰:「不如是論難,不得辨是非。」

○御晝講。

○御夕講。

2月16日

○己未,院相韓明澮、曺錫文啓曰:「今觀敬差官金永堅之啓,民有飢死者、浮腫者、棄兒者。請治守令之罪,以警其餘。」傳曰:「可。」

2月17日

○庚申,國忌。

2月18日

○辛酉,御經筵。

○諭慶尙道觀察使李恕長、全羅道觀察使高台弼曰:「卿遞期已近,每念卿久勞于外。今荒政方急,雖有賑恤使,卿旣專方面,凡民間利病,賑救緩急,皆所素悉,不獲已留卿,以待秋成。卿宜益加盡心,以副予委重之意。」

○命院相議捕盜事目:「一。近日盜賊之興,非出於飢寒,豪强成黨,恣意刦掠。至有汚人子女,須用重典,以救良民。自今獷悍成黨,强盜形跡顯著者,用圓杖拷訊。其或平民爲賊所援引者,指告爲賊而無其實者,凡干連逮而形跡不明者,不可用圓杖。若違法濫用,則當以枉刑論。一。强盜率皆才人、白丁所爲,是無他。不農、不蠶,素無産業。祖宗以來,分授里巷,給田安業,使不得隨意聚散,已有著令,奉行不謹,徒爲文具。今令京、外,盡刷才人、白丁,以民戶多少,量屬諸部、諸邑,分授各坊、各村,明白錄籍,一件各部本官,一件漢城府、監司,一件刑曹。每於春、秋,生産、逃亡、物故檢覈,啓聞。如有逃亡見捕者,依徒、流逃亡人例處斬,無田地者,以絶戶及陳荒田地,漸次折給。一。才人、白丁所居隣近,有强盜及盜牛馬者,令才人、白丁,推捉得者,從《大典》論賞;知情不捕者,依律論罪。一。平民不事産業,山屯、野處遊手橫行者窮搜,雖無現贓,竝處斬。一。犯盜徒、流者,永屬所在官奴錄籍,每春、秋,啓聞,逃亡者處死。一。京中五部、外方諸邑,有强、竊盜,卽馳啓,仍卽窮捕。違者,竊盜則官吏罷黜,强盜則官吏管領,勿論功臣、赦宥,俱以制書有違律論。一。盜賊初聚,三切隣無不知之理,然畏賊不告。今後不告者,全家徙邊。一。盜賊逃亡者,例行搜捕官吏等,一不得則置之,不復措意,故終無捕獲者。今後逃亡者,一一置簿,每春、秋搜捕,得與不得,開具啓聞。或後有見捕者,窮推藏匿處,其官吏、里正,竝以制書有違律論。」

○禮曹啓:「掌樂院舞童,本爲中朝使臣及隣國客人宴享而設,今宴中國使臣、隣國使臣竝用女樂,請以舞童,移屬樂工。」從之。

○傳于禮曹曰:「大小行幸侍衛人員,竝戎服。」

2月19日

○壬戌,傳于禮曹曰:「全羅道饑饉尤甚,民生可慮。各殿望前後進上物膳,竝限秋成,勿封進。」

○傳旨義禁府,放利川徒役慶絍,量移鎭海安置趙穎哲于其母所居近邑。

○內賜鄭麟趾、鄭昌孫、申叔舟、韓明澮、沈澮、崔恒、洪允成、曹錫文、洪達孫、尹子雲、金國光、韓伯倫,唐有紋紫綿布各一匹。

2月20日

○癸亥,上詣健元陵、顯陵親祭,賜米三十碩于開慶寺。

○命賜高靈府院君申叔舟、上黨府院君韓明澮、領議政尹子雲、左議政金國光、右議政韓伯倫、河城府院君鄭顯祖、靑松府院君沈澮、知中樞府事尹士昕、禮曹判書金謙光,各馬一匹;判中樞府事李石亨、左參贊李克培、工曹判書梁誠之、知中樞府事任元濬、右贊成尹弼商、右參贊徐居正、晋山君姜希孟、禮曹參判李承召、同知中樞府事成允文、戶曹參議鄭忱、大司成柳睠、禮曹參議金永濡、行司直南軼、全州府尹趙謹、都承旨鄭孝常、左承旨韓繼純、右承旨李崇元、左副承旨申瀞、右副承旨金順命、同副承旨柳輊,各兒馬一匹,以封崇執事也。

○遣注書尹晳,檢察郊外賑濟場。

2月21日

○甲子,兀狄哈中樞金亐豆等六人來獻土宜。

○傳于戶曹曰:「全羅、慶尙道失農最甚,民生可慮。其貢物之不切用者,商議蠲減。」

2月22日

○乙丑,御經筵。

○傳旨戶曹曰:「忠淸、全羅、慶尙三道失農尤甚,其貢金,限今年蠲減。」

○御晝講。

○御夕講。

2月23日

○丙寅,諭全羅道賑恤使李克培曰:「今者,金永堅啓云:『所歷州縣飢死者、浮腫者、棄兒者,比邑皆然。』以此知其未經歷處亦必如是,而觀察使不以啓,其知之耶?不知而不啓耶?若非永堅,終必不知。予念至此,良用惻然。如此守令,在所罷去,第以救荒方緊,姑存之。其守令不用心救荒者,勿論功臣、議親、堂上,竝決杖八十,令仍任。且以此意,面諭監司,使後勿如是。」仍傳曰:「此守令中,無乃有年老者乎?」承政院啓曰:「羅州牧使李永肩,年六十有九;寶城郡守李始元亦年踰六十。」傳曰:「予聞亦有宰相、守令者,嘉善以上,只降階。始元年老,宜從此例。且無乃亦有差等科罪者乎?」承政院啓曰:「光州、長城棄兒,須辨其本邑人,與他邑人所棄,乃可罪也。」傳曰:「其擬議以啓。」承政院於諭書,貼黃以啓曰:「致民飢死、浮腫,羅州判官、靈巖郡守、綾城縣令、求禮、康津、海南、務安、南平、珍原縣監,勿論功臣、議親,竝決杖八十;羅州牧使、長興府使、寶城郡守各降一資;致民棄兒,光州牧使、判官、長城縣監,亦勿論功臣、議親、堂上官,決杖六十,仍任。其中棄兒,若非本官人所棄,則罪坐本官守令未便,請更啓施行。」傳曰:「可。」

2月24日

○丁卯,戶曹啓:「前此訟田,春分後停訟,秋分後聽理。今不載《大典》,故雖當農月,訴訟不已,以至失業。請自今據執他人田地者、盜耕者、盜賣者外,依前例,春分後、秋分前,勿聽理。」從之。

2月25日

○戊辰,上詣獻陵,親祭。

2月26日

○己巳,受參,視事。

○御經筵。

○傳旨禮曹曰:「今年誕日方物,勿封進。」

○御晝講。

○御夕講。

2月27日

○庚午,御經筵。

○禮曹啓:「廣州住李季裕、南陽住朴愼、通津住宣處恭,女子年壯,貧乏未嫁。請給資裝,以時婚嫁。」從之。

○傳旨義禁府,放仁同縣定屬亂臣趙完圭子凡伊、獅子。

○御晝講。

○御夕講。

2月28日

○辛未,御經筵。

○日本國對馬州太守宗貞國、肥前州下松浦三栗太守源納、松浦志佐一歧太守源義,遣人來獻土宜。

○御晝講。

○御夕講。

2月29日

○壬申,御經筵。

○御晝講。

○大王大妃見上讀書不輟,謂上曰:「得無勞乎?」上對曰:「心自篤好,不知爲勞。」

○御夕講。

2月30日

○癸酉,傳旨刑曹、司憲府曰:「《大典》禁制條:『大小人員用灰白色表衣者,杖八十。』然前此所着,皆灰色衣,貧民未能一時遽改,而皆論以杖八十未便。限今年九月,庶人着灰色表衣者,只笞五十。」

○戶曹啓:「前此,兩界虞候給祿,餘則否。今《大典》內:『泛稱節度使、虞候有祿。』然則他道虞候,亦應給祿。請依前例,兩界外,勿給祿。」從之。

○詳定廳啓:「田稅每一斗,船價,隨其遠近,或六、七合,或一升、七合,入江倉價五夕,入京倉價二合,役人價三夕,以此四價,竝令上納。今考稅案,如元貢一萬碩,每一斗船價一升七合則計一千七百碩,入江倉價五夕則計五十碩,入京倉價二合則計二百碩,役人價三夕則計三十碩,幷載租案,上送。役人價外,餘三價,竝納京倉,因此州倉虛竭,旣以公船漕轉而恒貢外,幷船價上納,未便。且廣興倉在江,可除入京價;他各司在京,可除入江倉價,而亦令上納,尤未便。今後船價及廣興倉、入京價、京各司入江倉價,竝納州倉,以補軍需,餘價上納,何如?」從之。

三月

3月1日

○朔甲戌,上詣光陵,行祭。又詣崇恩殿,行茶禮。仍幸奉先寺,奠香幣、禮佛,隨駕宗宰亦拜。初駕至兎院,楊州牧使尹壕迎謁。上問曰:「爾邑飢民死者幾何?」對曰:「今方發倉賑救,且本邑近都城,民或賣薪自活,不甚飢餓。」

○賜米四十碩于奉先寺。

3月2日

○乙亥,高靈府院君申叔舟啓曰:「祖宗朝謁夕廟,必取士。世祖朝屢幸文廟,而或取、或否。今初謁先聖,敢稟。」傳曰:「當取士。其令該曹知之。」

○義禁府三覆啓:「正兵李長孫私奴白未同誣告閔義亂言罪,依《大典》,斬、籍沒家産。」命長孫杖一百、流三千里,未同杖一百、永屬極邊官奴。

3月3日

○丙子,受常參。

○御經筵。

○禮曹據全羅道觀察使啓本啓:「靈光居李坤年一百一歲、良女祿介伊一百二歲、泰仁居趙裕溫、安人金氏各一百歲、任實居良女池加氏一百二歲,請依《大典》,給米十碩。」從之。

○司憲府啓:「頃因天災,禁中外用酒,然老病服藥,婚姻、祭享及爲親用之者則勿禁。臣等謂,前年八道皆歉,今年麥熟尙隔數月,京外人民多絶粒,而大小人員或稱獻壽,或稱婚姻,張樂縱飮,糜費不貲。請限秋成一禁。」從之。

○兵曹啓:「前此諸色軍士改取才時,內禁衛不中格者,移屬別侍衛;別侍衛不中格者,移屬甲士,例也。請今後內禁衛取才未準十矢者,隨其矢數,從願許屬別侍衛、甲士;別侍衛取才未準六矢者,準矢數,許屬甲士。」從之。

○御晝講。

○禮曹啓:「今大王大妃壓尊王大妃,仁粹王妃誕日,大殿只於宮中進表裏,何如?」從之。

○御夕講。

3月4日

○丁丑,大王大妃、王大妃、仁粹王妃詣光陵,行別祭;次詣崇恩殿,進茶禮。上迎駕于兎院,時尙早,三殿未還。上御帳殿外,召諸將及衛士,一命射的,賜中者金繼貞等虎、豹皮、鹿皮、弓有差。又命宰樞射,內禁衛將,洪益誠中之,賜馬一匹。三殿駕至,上迎謁帳內。三殿還宮,大駕從後還。

3月5日

○戊寅,傳于吏曹曰:「宗廟署官員不謹守祭器,以致盜竊,其竝罷職。」盜竊祭器事,下義禁府鞫之,故有是命。

3月7日

○庚辰,御經筵。

○戶曹啓:「今下三道失農尤甚,行商不齎糧,誑誘愚民買賣爲食,以此貧民益至飢困。請限秋成,勿給商販路引,已受者竝追還。」從之。

3月8日

○辛巳,受常參。

○御經筵。

○全羅道賑恤使李克培馳啓曰:「道內人民飢饉,專仰賑濟,而羅州、光州、務安、咸平等二十餘邑,凶荒尤甚。請罷遣番上正兵,歸農。且祭享所需貢物,姑停上納,令京中諸司,推移供用。」下諭書曰:「今見卿啓,知民生困極,予甚驚慮。悉從卿所啓,施行。」

○兵曹據鷲城正顆等上言啓:「前此宗親許赴試,一時特旨耳。《大典》無宗親赴試之法,請勿許。」特許赴試。

○傳于戶曹、兵曹曰:「羅州等二十五官,祭享供上,支用田稅、貢物,姑停上約;騎正兵竝放遣,歸農。」

○御晝講。

○御夕講。

3月9日

○壬午,傳曰:「古昔帝王所以謁聖,或橫經問難者,何也?」院相申叔舟啓曰:「堯、舜大聖也,然治止於一世。若孔子則其繼往開來之功,反有賢於堯、舜者。今之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與夫一政一令,無非其道。故歷代帝王莫不躬拜,而尊崇也。且其橫經問難,以孔子之道布在方丹,故講論於前,欲令人主耳濡心沃也。」

○行副司直文長壽上言曰:「子處良、處敬,世祖朝竝許赴試,處敬已登第,乞處良亦赴武科。」許之。

3月10日

○癸未,日本國一岐州眞宮兵部少輔源武,遣人來獻土宜。

○諭慶尙道賑恤使尹弼商曰:「得卿所啓,乃知客人多留滯,至有發怒者。是皆守令、邊將措置失宜,修船、給料未能趁時所致。非徒虛費糧餉,大失遠人之望。其令裵孟厚,推覈以啓。客人應接節次同封事目看審,從宜施行,毋使久滯,亦毋使生怨。一。首藺書記發怒逼守令,甚不遜,然是皆有司失機遲滯耳,非爲國家怨望也。島夷性急,不足槪論,今宜存撫入送。一。首藺如有所言,答曰:『給料遲滯事,有司文移錯誤,往復之間,乃至久滯,今方推覈。然足下拔劍、脫衣,率其麾下,恐動守令,於義何如?若朝廷知之,於足下,亦豈有利哉?此非徒足下失禮,實由有司錯誤,我知足下情實,故不敢以啓。足下宜息怒,審思之。』如是開說,使自知其非,不復含怨。一。國王使臣及巨酋使人留浦者,令卿從事官,分往饋餉,宣傳語之曰:『前日聞汝等留滯未還,遣人往慰。今聞尙未得還,念惟作客異土,坐經歲月,旅況艱苦。爲之愍惻,今又遣人,慰送。又念,必是守令等慢於支給所致,已令推鞫,將重罪之。可悉予意。』如是開說,厚饋慰送。一。客人等宣慰後十日外,旣不支給,不須急迫促還,徐徐諭之,使無留滯。一。首藺若曰:『我私船數外格人,何不給料?』答曰:『國王使外諸處使人船格數外,不給料。足下數外五十人內三分之一,已命給料,此亦優於他例矣。』若曰:『松見船數外格料,何不給乎?』答曰:『松見在王京,不曾請之故,禮曹不啓,何今日乃言乎?』雖强請之,以是隨意開說入送。」

○忠淸道觀察使宣烱進溫陽郡人田間所得金環一事、銅鐵數塊。傳曰:「今後,銅鐵勿進。」

3月11日

○甲申,傳于戶曹曰:「罷五道敬差官,以所管事,付其道觀察使。」

○傳于司憲府曰:「自今凡朝廷一會,內需司官吏隨西班。」

○禮曹啓:「今謁聖,請依丙戌年世祖大王親祭例,用太牢。」從之。

3月12日

○乙酉,仁惠王大妃誕日,上就宣政殿前廊,進表裏。

○上幸成均館,祀先聖,用太牢,遂御明倫堂視學,侍講官以下行禮如儀。侍講官蓬原府院君鄭昌孫、高靈府院隨申叔舟、上黨府院君韓明澮、寧城府院君崔恒、昌寧府院君曺錫文、仁山府院君洪允成、領議政尹子雲、左議政金國光、判中樞院事李石亨、李邊、左贊成盧思愼、行知中樞府事魚孝瞻、晋山君姜希孟、行上護軍丘從直、右參贊徐居正、工曹判書梁誠之、禮曹判書金謙光、吏曹判書李克增、禮曹參判李承召、同知事鄭自英、魚世謙、李芮、講書官副提學金之慶、行司果姜老、洪敬孫、行司直南軼、大司成柳睠、直提學金紐、司成高台鼎、崔池、典翰任士洪、應敎金季昌、副應敎崔敬止、司藝李亨元、張繼弛、正郞李瓊仝、金自貞、校理盧公弼、直講兪鎭、副修撰孫比長、典籍崔自濱、朴時衡、檢詳許迪各就坐。上執爵,賜侍講官酒,有司分賜講書官。訖,講書官以次入,講《大學》、《論語》、《孟子》,侍講官問難。方講《大學》經一章,侍講官丘從直進曰:「帝王不必做格物致知功夫。」侍講官鄭昌孫等僉啓曰:「帝王之學,何無格致功夫?從直之言非也。」講訖,賜侍講官紗羅。〈李邊以上,織錦胸背羅一匹;盧思愼以下,紗一已。〉

3月13日

○丙戌,受常參。

○御經筵,講訖,掌令朴崇質啓曰:「經筵,須要詢問,以資聖學,不但句讀而已。聖賢成法,古今得失,民生休戚,具載於書。若遇有奧義、疑難處,質問講明,然後聖學可進。」

○御晝講。

○御夕講。

3月14日

○丁亥,受常參。

○御經筵。

○掌樂院都提調南陽府院君洪達孫來啓曰:「院提調鄭沈,樂師、樂工遞兒職薦狀,不與臣同議,而獨爲之。殊無同任之意,請遞臣提調。不然則請遞沈。」傳曰:「若如卿言,當遞鄭沈。」命召沈,問其由,沈啓曰:「薦狀,非臣所擅爲也。樂工薦狀,則郞廳告達孫而爲之;樂師薦狀,則達孫言:『今等若不薦高永善,則雖至闕都目,吾不署名。』因是至今,未成薦狀耳。」傳曰:「知道。」

○戶曹啓:「今承傳敎:『京畿人民,近因年荒,流移者多,至爲可矜。其還本人撫恤節目,商議以啓。』敬此,條陳于後。一。還本人,其元耕田,依《大典》還給;限後還者,以無主絶戶,屬公田給之。一。限三年復戶,戶首及率丁,限五年,勿定軍役;諸司奴婢,限三年免貢。一。農器,以營中所儲量給。一。食鹽,限三年,歲給一碩。一。無牛畜,不能自耕墾者,初年令同里人助耕,守令亦隨宜助不給。一。利稅,限三年減半,已前所食還上,減三分之一。一。守令殿最,竝考人口還本多少,以爲黜陟。」從之。

3月15日

○戊子,傳于議政府、刑曹曰:「今後京外死囚詳覆,依前例,議政府更讞。」

○諭京畿、慶尙、全羅道觀察使、節度使曰:「本道飢荒尤甚,今年勿進鷹。」

3月16日

○己丑,上詣昌陵、敬陵,行別祭。

○賜米二十碩于正因寺。

3月17日

○庚寅,御經筵。

○司諫院正言南潤宗來啓曰:「前日視學,橫經問難時,侍講官丘從直乃言:『格物致知之功,帝王不須爲也。』若不知而言之,是學術荒也;知而言之,是諂諛也。請鞫之。」傳曰:「從直,老者偶爾錯言,豈有情乎?」潤宗曰:「所講處,預令講究矣。豈錯言乎?不可不鞫問其情。」不聽。

○司憲府掌令朴崇質來啓曰:「從直非徒論難有失,素無名望,不宜經筵官。請罷之。」傳曰:「年老宰相,雖有小失,何必罪之?其勿更言。」

○司憲府啓:「江原道,近年失農,進上物膳及貢物,命皆蠲減。今都事崔八俊不念上意,勢家賂遺之物,傳驛輸送,冒濫無忌,不可不懲,請拿來鞫之。八俊又賂遺觀察使李克基族親,克基亦豈不知?況克基亦自賂遺于芮承錫、宋文琳。請改差幷鞫。」從之。

○義禁府三覆啓:「居平君復奴莫山與舊主亂臣康純妻仲非,相奸同居。仲非今雖從賤,莫山乃其舊奴,不可以凡奸論,當以奴奸家長妻律論,各斬。事在赦前,然我國奴主之法甚嚴,康純死未逾年,莫山遽奸其妻,罪惡莫大。仲非,雖爲惡奴所逼,臨奸不拒,旣奸之後,甘爲其妻,乃至驅逐莫山舊妻,淫穢亦甚。綱常墜地,不可蒙宥。請依律處斬,以正風俗。」從之。

3月18日

○辛卯,受常參。

○御宣政殿置酒,引見尼麻車兀狄哈金亐豆等六人。院相鄭昌孫、申叔舟、韓明澮、崔恒、洪允成、尹子雲、金國光入侍。命金亐豆進爵,亐豆啓曰:「本土之人,咸仰聖德,願爲之氓。第以邊將沮之,未得上京,莫不嘆悶。」上曰:「知道。」仍賜衣服等物。

○御經筵。

○太監鄭同兄鄭擧進鈒白玉帶一腰、珊瑚樹一株,命戶曹給價。

○御晝講。

○承旨等啓曰:「李克基遺生鰒于本院,臣等受之。司憲府方鞫贈遺事,請待罪。」傳曰:「此非爾等私受也。其勿避。」

○御夕講。

○以韓繼純爲資憲工曹判書,韓致義嘉靖戶曹參判,沈瀚通政同副承旨,尹繼謙嘉靖江原道觀察使。

3月19日

○壬辰,受常參。

○御經筵。

○諭永安北道節度使魚有沼曰:「今見卿啓,乃知李滿住之子甫乙加大謀復父讎。卿其益謹隄備以待之。今甫乙加大使人輸款,雖爲弛我邊備之計,亦宜因此勢,導之使自戢。其使人若更來語之曰:『李滿住,初雖得罪於我,後能悔禍歸順,先王許復舊土,以安其生。古納哈、豆里等待之如舊。曩在丁亥,中朝問罪於爾,命我夾攻,我不敢違帝命耳,爾不可怨我,明矣。今能歸順,使人來款,可嘉。我已馳啓,殿下命云:「來則待之如舊,如欲朝京,亦聽。」汝宜知之。近告汝犯邊之謀者甚多,朝廷憤之,已勑平安兵馬,自江界、理山、昌城,永安兵馬,自甲山,分道入攻,多運糧,設柵久駐,期於盡滅。又當飛報遼東,與之合兵攻討,汝於其時,將升天入地乎?汝之窺覘邊鄙之計,我已知之,沿江諸鎭設備已嚴,汝何爲乎?然汝之逆順,非我所知,任汝審處之。』若甫乙加大到五鎭,厚待之,告諭如上意。彼若欲朝京,量宜約從,上送。且預擇六鎭兵馬强勇者,每鎭毋過一隊,又募近境野人從征者。如是措置,使彼知我有備,亦令知有犯必討之意。」

○司諫院行大司諫金壽寧等上疏曰:

竊聞,殿下臨幸泮宮,橫經問難,知經筵事丘從直講《大學》「自天子至庶人,皆以修身爲本。」乃言曰:「帝王,皆生知安行之聖,無格致功夫。」蓋爲此說者,非惟誤斯文,亦欲誤殿下。臣等不勝驚倒,以爲必闢之而後,幾麾之而可也。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誠其意;欲誠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自古及今,聖帝、明王,未有遺格致而能修其身,外修身而能治天下國家者也。使從直,童習、白紛,未免諛見,不知而言之,則其學也駁;諂顔、侫辭,欲動宸聽,知而言之,則其心也譎。駁與譎,皆聖朝之所棄,殿下何所用之哉?然學駁之害,小;心譎之害,大。從直久處師席,號爲儒宗,豈不知格致爲誠正之本,誠正爲修身之本,而乃敢爲此說者?其心譎也。原其心,不過欲虛美,熏心誣殿下,以固爵祿爾。然此論極異,或動宸聽,事有不可言者。先儒眞德秀撰《大學衍義》,論《大學》格物致知之要:一則曰,明道術;二則曰,辨人材;三則曰,審治體。君子、小人之情狀,國家理亂、安危之迹,皆於格致焉論之,而從直乃有此說,其所見果賢於德秀乎?縱使帝王,皆生知安行,而其曰:「不必格致。」則是不欲明道術也,不欲審治體也,不欲辨君子、小人之情狀也,不欲明理亂、安危之迹也。將使殿下何修耶?言之至此,可謂痛心。噫!廢《春秋》,不列學官,廢《國風》,不講經筵,譎心異論,王安石所以誤宋也。今從直學識,遠不逮安石,而兇邪則似之。臣等嘗怪,當時言者,皆攻安石,而神宗殊不覺其姦,新法旣行,天下受禍,是雖安石之巧詐,未必不由神宗之誤信也。臣等昨將從直姦狀,請鞫情由,殿下以爲:「老臣偶忘,遽發此言,不必問也。」再請之則曰:「耆老大臣,何得以一失而罪之也?」殿下以從直久陪經帷,特賜優容,雖甚盛德,恐誤信安石,亦復如神宗也。蓋從直非至耄之年,講筵非可忘之地。況此一言,非止一失。當殿下訪落之日,侍從群臣,咸願進嘉言,而從直以經筵官,所言若此,豈可謂之語言薄罪乎?願命付有司,明訊其罪,以快輿望。

不聽。

○下役民式于戶曹。「一應收稅田,每八結出一夫,觀察使量功役多少,循環調發。若事鉅不得已加調發,則六結出一夫,須啓聞乃行。其京藏氷、採金、修站、館、築牧場、埋貢炭、造橋梁、刈郊草、鐵物吹鍊、牧場驅馬、禮葬造墓,爲常例調發。築城、運米、天使轎夫、新築牧場、波吾達、焰硝、輸木、石築、堤堰、山臺、採葛、石灰燔造,爲別例調發。」

3月20日

○癸巳,受常參。

○御經筵。

○御晝講。

○御夕講。講訖,侍講官金紐啓曰:「古人,以言之詖淫邪遁,知其心術之不正。今觀丘從直所言,其爲人可知。殿下臨政之初,當親近正人,以涵養德性。如從直,不宜在經筵,請罷之。」上曰:「予當商量。」

3月21日

○甲午,江陽君瀜來啓曰:「臣家門扉有貼書,敢進。」其文曰:「兵曹堂上、郞廳、都摠府堂上、郞廳、軍器寺堂上、郞廳,吏曹判書三兄弟等,今三月二十五日丁日。」凡上末端,書難身眞告,都摠府書利金善道。命召院相鄭麟趾、鄭昌孫、韓明澮、崔恒、洪允成、曺錫文、尹子雲、金國光、同都承旨鄭孝常、左承旨李崇元,鞫之。金善道言:「非我所爲。」又問:「有與汝讎嫌者乎?」善道曰:「有部將所書員朴成美者,與我有隙,疑此人謀害我也。」卽拿致成美,令書十餘字,其筆畫與貼書大似。又捕成美同官毛貴同、兪從義、尹趨常問之,皆言:「是成美所書也。」成美不得諱,顧謂貴同等曰:「爾等首唱謀害善道,而反歸罪於我耶?」乃下成美等于義禁府,命尹子雲、李崇元往鞫之。

○江原道觀察使尹繼謙辭職。命以吏曹參議成順祖代之。

3月22日

○乙未,上詣恭陵,行別祭。

○命遞丘從直知經筵事,因臺諫論駁也。

3月23日

○丙申,遣宣傳官林孝坤、注書尹晢,審察賑濟場。

○遣通事司譯院正崔有江,移咨遼東都揮指司。其咨曰:

朝鮮國王爲聲息事,議政府狀啓:「據永安道節度使魚有沼呈該,本道後門近境住居毛憐衛野人等,累次來告:『建州衛野人李滿住子孛兒哈歹說稱,曩在丁亥年,朝廷征討建州衛時,分朝鮮將俺父親與兄殺害,已於遼東總兵官根前告說,欲要報復間,適因中朝勅招同類三百餘人入去,待本人等回還,四、五月間草長、馬肥前,去朝鮮江邊口子,搶擄設計。』等因聽此,卽便行移諸鎭,嚴加隄備外,呈乞照詳。得此具啓。」據此參詳,上項滿住父子等得罪天朝,義合誅滅,其子孛兒哈歹,幸漏天誅,尙懷兇忿。曾降勅旨節該:「今三衛殘虜,乃敢聲言要往爾國,報復前讎,已令通事,折以大義,謂朝鮮,助順、討逆,職分當然。爾等不思自咎,欲修怨啓釁,其滅亡可待。」聖訓嚴切,本賊不遵聖旨,猶欲嘯聚黨類,肆毒本國。儻或來寇,一邊馳報都司,一邊分道追討,以懲兇醜。慮恐窮寇,奔突上國之境,合無審賊形勢,臨機應接,實爲便益,爲此合行移咨,請照驗施行,須至咨者。

其齎去事目曰:「一。咨文進呈後,都司若問何人往說此聲息,答曰:『永安道六鎭城底居生毛憐衛野人等,往來建州者,聽甫乙加大報復之謀,而來告之人非一,其所言,不謀而同,故今乃咨報。』一。若問告聲息者姓名,答曰:『我但齎咨文而來,非所管,故不得知其姓名。』一。若問:『甫乙加大犯汝國邊境,則何如布置入攻乎?』答曰:『我位卑,不得詳知。然聞,永安道之兵,從甲山;平安道之兵,從江邊諸口子而入。』一。若問追討遠近,答曰:『聞窮其巢穴,然兵事,臨機應變,不敢預度。』一。若問:『汝國已抄軍、聚兵乎?』答曰:『沿江防戍之兵,常如見敵,自爲行備,不更抄聚。』一。若問:『此是汝國門庭之寇,自當臨機應敵,何以來告?』答曰:『若深入攻討,則餘賊必散走,恐有奔突上國之境者,不敢不告耳。非有他意。』一。若問:『甫乙加大如不作賊,則何以處之?』答曰:『如不作賊,則但嚴邊備耳。何用攻伐?雖作賊,若小小盜竊,則不須與較。必成群攻略,然後大擧入攻,使之懲艾矣。』一。若問:『嚴責甫乙加大,使不作賊,則何如?』答曰:『如是,則兩家無事,實爲便易。在都司處置耳。』一。招勅建州衛野人三百餘人入去,爲何事耶?至遼東而還乎?至廣、寧而還乎?至北京乎?何時拾來,今何時還乎?詳悉聞見而來。一。呈咨文後,都司或奏聞,或報摠兵官,其發落詳悉聞見而來。一。若問意外難答之事,答曰:『我位畢,國家事,安敢與知?』」

○下書全羅道觀察使高台弼、慶尙道觀察使李恕長曰:『道內飢饉太甚,三月、五月兩朔月令,薦新寧壽宮、慈壽宮、壽成宮素物,限今年,勿封進。「

○禮曹據慶尙道觀察使關啓:「去庚寅年宣慰官田養民齎去宗貞國通諭事目內:『舊例管提等大臣,使人到浦,令旁近諸邑,輪次支供。但前此大臣之使,間歲而來,今多至十數,其駄載之煩,廚膳之費,殆將難支。自今正官外,悉欲散料,以除民瘼,足下亦轉諭此意。』今來宗貞國特送源政盛使人及後日出來諸大臣使人,竝只饋正官,餘皆散料。語其使曰:『近日客使之來,倍加於舊,而我國旱荒相仍,供頓勞費,民不能堪,故如是。使勿生怨。』何如?」從之。

3月24日

○丁酉,國忌。

○義禁府啓:「丘永安先娶申氏,無故棄之,司憲府科罪,令復合,而永安又潛奸李聞處子,後若成禮,然其姦狡益甚。永安從母今伊,曾以竊人綵段坐罪,見棄於夫,而又與永安,謀使奸李聞女,是不可以經赦而釋。請將永安,邊遠充軍;李氏離異;今伊,外方付處。」從之。

○義禁府啓:「李重元,當國恤之初,强奸故尹光棐妻貞非,非惟敗毁風俗,罪涉不忠。鄭自周妻孝福誘致貞非,使弟重元,宣淫。貞非,方在夫喪,初雖迫於强暴,旣奸之後,終夜同寢,至以重元之奴,役使于家,瀆亂綱常,莫甚於此。不可以經赦而釋之。請重元收告身,永不敍用,邊遠充軍;孝福、貞非,外方付處。」從之。命孝福夫鄭自周幷外方付處。

○諭全羅道賑恤使李克培曰:「今因卿啓,知穀種不足,至於十五萬餘石,良用軫慮,卿其盡心措置,毋使失時。念卿久勞,特賜衣、靴,可領。」

○諭慶尙道賑恤使尹弼商曰:「今念失農諸邑,正當播種之時,民生窘急,爲之軫慮,卿其盡心措置。念卿久勞,特賜衣、靴,可領。」

○諭全羅、慶尙道觀察使曰:「聞道內民生窘急,穀種不足,爲之軫慮,卿與賑恤使,同心措置,毋使失時。念卿勞於賑救,特賜衣、靴,可領。」

○全羅道賑恤使從事官鄭孝終辭,賜紬衣一領。

○傳旨吏曹,還給故朴堧告身。

○恭靖大王子孫春山守貴孫等上言:

臣等一般太祖康獻大王子孫,而太宗恭定大王子孫及鎭安、益安大君子孫,則勿論賤、妾産,皆從新《大典》,陞職。恭靖大王親子義平、順平君,則以恭定大王親子諴寧、敬寧君之例,嘉靖正尹;其餘親子,則通政元尹、正尹受職;親女金世敏之妻,則翁主;其餘親女,則皆郡主。且世宗朝宗親受職定法之時,王孫則正四品,曾孫則從四品,臣等亦與其例,而惟四寸兄牛山正之子井谷令,則以曾孫之例,四品除授;其父牛山正則三品加職,獨臣等未及其例。願蒙上恩。

命議于院相及政府,河東府院君鄭麟趾議:「臣聞世宗大王敎曰:『仁德殿子孫除職,予斟酌爲之。』上裁。」蓬原府院君鄭昌孫、高靈府院君申叔舟、上黨府院君韓明澮、寧城府院君崔恒、仁山府院君洪允成、昌寧府院君曺錫文、領議政尹子雲、右議政韓伯倫、左贊成盧思愼、右參贊徐居正議:「祖宗已定事,輕議爲難,請依舊。」從之。

3月25日

○戊戌,受常參。

○御經筵。

3月26日

○己亥,受常參。

○御經筵。

○命高靈府院君申叔舟、上黨府院君韓明澮、河城尉鄭顯祖,議定佐理功臣于差備門外。

3月27日

○庚子,御仁政殿,策士,讀券官蓬原府院君鄭昌孫、仁山府院君洪允成、判中樞院事李石亨、知中樞院事梁誠之入侍。其策曰:

帝王之治天下國家,必有其道,以何道而臻至理歟?雖古盛治之主,一有所失,終累善政。予以幼沖,嗣大歷服,夙夜祗懼,凡所施爲,罔知攸措。若之何,則政得其道,可以成善治歟?比年凶歉,南方尤甚,發倉賑救,軍儲告罄,若之何,則倉廩復實,而軍儲有裕歟?倭人往來,比前爲多,供億之需,動以萬計。將欲絶之,則有乖懷柔之義;一從其欲,則其費無窮。若之何,則待之得其道,而無弊歟?子大夫必有能言之者,其各悉心以對。

○幸慕華館,御館門,試武科,取金確等十七人;仍命諸將及衛士,試三甲射、三甲槍、毛毬、擊毬。

○傳旨吏曹曰:「昊天不弔,我世祖大王奄棄群臣,未幾睿宗大王賓天,繼嗣病幼,一國遑遑,我慈聖大王大妃追念世祖、眷予小子,乃定大策,命予入纉丕緖。予以付托之重,夙夜惟寅,于時股肱臣僚,奔走左右,盡心效力,以至今日,人心大定,國家盤安,予嘉乃功,爰擧賞典。以申叔舟、韓明澮、崔洹、洪允誠、曺錫文、鄭顯祖、尹子雲、金國光、權瑊爲佐理一等,以婷、琛、鄭麟趾、鄭昌孫、沈澮、金礩、韓伯倫、尹土昕、韓繼美、韓繼禧、宋文琳爲佐理二等,以成奉祖、盧思愼、姜希孟、任元濬、朴仲善、李克培、洪應、徐居正、梁誠之、金謙光、康袞、愼承善、李克增、韓繼純、鄭孝常、尹繼謙、韓致亨、李崇元爲佐理三等,以金守溫、李石亨、尹弼商、許琮、黃孝元、柳洙、魚有沼、咸禹治、李塤、金吉通、宣烱、禹貢、金嶠、吳伯昌、朴居謙、李鐵堅、韓致仁、具文信、李淑琦、鄭蘭宗、鄭崇祖、李承召、韓致義、韓堡、金壽寧、韓致禮、韓㠖、李克墩、李壽男、鉉、申瀞、金順命、柳輊、沈瀚、申浚爲佐理四等功臣。」

○司憲府持平金首孫、司諫院獻納柳文通來啓曰:「今者佐理功臣,有何功耶?治平之世,不宜論功。」傳曰:「今日封功臣,不得已耳。」臺諫又啓曰:「若太祖、太宗之世,則有功臣宜矣。世宗治平之朝,未有功臣,今乃何因,而欲報功乎?請勿封。」傳曰:「嗣大歷服,式至今休,豈無其功?」

○傳旨司僕寺曰:「賜佐理功臣,兒馬各一匹。」傳旨兵曹,賜佐理功臣伴儻:一等十人,二等八人,三等六人,四等四人。傳旨戶曹,賜佐理功臣田:一等四十結,二等三十結,三等二十結,四等一十結,幷賜鄕表裏各一。傳旨掌隷院,賜佐理功臣:一等奴婢五口、丘史五口,二等奴婢四口、丘史四口,三等奴婢三口、丘史三口,四等奴婢二口、丘史二口。

3月28日

○辛丑,受常參。

○御經筵。

○日本國對馬州太守宗貞國、筑前州宗像郡知守氏鄕、肥前州下松浦三栗太守源滿,遣人來獻土宜。

○司諫院行大司諫金壽寧來啓曰:「昨日臺諫論稱下佐理功臣未便,臺諫之言甚善。臣亦何功而得與乎?請從臺諫之言。」傳曰:「予意盡在傳旨,其勿復言。」

○宗宰不得與功臣之列者三十九人,自敍功勞,上書請錄,不報。

○司憲府執義孫舜孝等、司諫院司諫成俊等上疏曰:

臣等伏聞,三代以前,功臣之名未有也。降及漢、唐,乃有麒麟、雲臺、凌烟之號,蓋當天下搶攘之時,國勢危疑之際,謀臣決策,志士効力,或創大業,或致中興,其論功行賞,勢不得不爾也。然以天下之大、謀臣之衆,而其功臣之數,不過曰十一、十八、二十四、二十八而止耳。我朝自太祖興運以來,開國、定社、佐命、靖難、佐翼、敵愾、翊戴,玆七功臣,皆因平禍亂、衛宗社之功而爲之,亦不得不爾也。今我主上殿下,嗣位治國,正與世宗大王相符,世宗大王由藩邸,入承大統,有三十三年太平之治,而無所謂佐理功臣之號。其間豈無一、二可封之功哉?夫所謂功臣者,必其功在社稷,德被生靈,然後國無異論,人莫與爭矣。若今日佐理七十餘人,臣等未知果有何功?殿下嗣位,非在朝群臣之力也。臣等伏聞世祖大王,每稱殿下有太祖氣度,則世祖奇愛殿下之意,國人固已知之。大王大妃承世祖遺愛,特決大策,爲宗社主,國人亦已知之。在朝大臣,但奉成命而已。政府、院相何功,六曹、政院何功,諸將何功,臺諫何功?無顯顯之功,而論功四等,數過七十,非但臣等未知所以,抑亦小民驚駭。況稱佐理之名,臣等尤未知所以。殿下卽位未久,已有此擧,其與世宗大王三十年治化一無功臣,何如?臣等竊聞,人主比下之道,大公無私而已。在《易》比之九五曰:「顯比,王用三驅,失前禽,邑人不誡,吉。」釋之者曰:「人君比天下之道,當誠意以待物、恕己以及人。發政施仁,使天下蒙其惠澤;至公無私,無遠邇親踈之別。待物以一,不期誡於居邑,此王道之大,所以其民皞皞,而莫知爲之者也。聖人以大公無私,治天下,於顯比見之矣。」今日此擧,在群臣,其恩數雖重,於殿下廣大光明顯比之道,何如?無功論賞,從古未聞,而自今日始,脫有不得已可報之功,將何以報之?況今飢饉荐臻,人民流離,以貽聖上宵旰之憂,燮調佐理之功,又安在哉?古者或以災異,策免三公,今反有寵典,臣等之惑滋甚。伏望殿下,亟收成命,國家幸甚。

疏入,留中。

○下書慶尙、全羅道觀察使曰:「道內失農太甚,民生飢困,其除今年採納藥材。」

○賜佐理功臣號:一等曰:「純誠明亮經濟弘化佐理。」二等曰:「純誠明亮經濟佐理。」三等曰:「純誠明亮佐理。」四等曰:「純誠佐理。」

○傳于禮曹曰:「《三綱行實》,其令諸邑校生講習,監司講書時幷講,以勵風俗。」

3月29日

○壬寅,受常參。

○御經筵。

○臺諫合司來啓曰:「佐理功臣,皆無功可紀,而封七十餘人,臣等未知所以。請收成命。」不聽。

○取文科金訢等九人。

○諭慶尙道觀察使李恕長、兵馬節度使李克均曰:「今聞尙州境內,群盜百餘,攻掠村閭,州官捕繫,其黨在逃者,來刼獄,州官欲捕不得,牧使具致明爲賊矢所中,予甚驚駭。卿等同議捕獲,毋使滋熾。」

○傳于禮曹曰:「今當農月,累旬不雨,民事可慮。凡祭祀、老病服藥外,一禁中、外用酒。」

夏四月

4月1日

○朔癸卯,御經筵。

○日本國對馬州太守宗貞國、肥前州下松浦三栗太守源滿,遣人來獻土宜。

○司憲府執義孫舜孝等、司諫院司諫成俊等上疏,論佐理功臣稱下不可,不聽。

○御晝講。

○御夕講。

4月2日

○甲辰,御經筵。

○上黨府院君韓明澮啓曰:「世祖朝武科遊街,賜旗。文、武一體,請自今武科竝賜蓋。」從之。

○司憲府執義孫舜孝等、司諫院司諫成俊等交章上書,極陳佐理功臣稱下不可。不聽。

○原州牧使李世珤罷。〈史臣曰:「世珤,襄陽府使時珤兄也。其母偏愛時珤,故兄弟不相能。時珤嘗董役洛山寺,因諂事僧學悅,竟爲堂上官,至是,除襄陽府使。輦其母,過原,欲不入,世珤語曰:『過我不入,人謂我何!且我兄也,母當從我。』時珤不從,世珤怒,自刎其頸,刃過皮膚間,得不死。朝廷鞫其由,未得其實,只罷世珤。世珤固妄矣,時珤不得無罪,而獨免焉,時論恨之。」〉

○兵曹啓:「諸色軍士,同名者頗多,奸詐之徒,有或冒受告身者。請自今薦狀告身,竝書居鄕,以防奸僞。」從之。

○傳于禮曹曰:「慶尙道飢饉尤甚,民生可慮。大王大妃殿、大殿、王妃殿望前後進上物膳,竝限秋成,勿封進。」

4月3日

○乙巳,司憲府執義孫舜孝、掌令李陸、朴崇質、持平金首孫、司諫院司諫成俊、獻納柳文通、正言朴亨良、南潤宗論佐理功臣不便,未蒙允,以不得盡言責,上狀辭職。不許。

○慶尙道賑恤使尹弼商馳啓:「開寧人別侍衛李順亨,願納新稻五十碩,臣已受之,分給農民。當此播種之時,願納新穀,其志可嘉,請論賞。」命示院相,高靈府院君申叔舟等議曰:「今觀賑恤使稟旨之意,是必欲除職耳。然以納粟而拜爵,啓後日希望官爵之路也。請從自願,用米、布償之。」

○兵曹據開城府正兵李孝進等上言啓:「前因狻猊驛彫敝,以開城府正兵助役,今不可更改。請依平安道館軍例,限五年,相遞立馬。」從之。

○吏曹據姜思德、孫泰蒙等上言啓:「思德得罪先王朝,被誅子孫竝皆屬賤,其後特蒙寬宥,京外從便。上恩已重,而引一時特恩柳沂子孫例,希望赴擧,請勿受理。」特從柳沂子孫例,許通。

4月4日

○丙午,高靈府院君申叔舟等及都承旨鄭孝常等啓曰:「今者,臺諫論封功臣不便,累上章,以至辭職。臣等無顯顯之功,臺諫之言果是,請從其言。」傳曰:「此非卿等所議之事,乃人主褒奬勳勞之典。其勿辭。」

○傳旨義禁府,移置固城安置盧祉于其母所居尙州近邑。

○兵曹啓:「當番諸色軍色,私相代立者,以《大明律》宿衛人私自代替及替之者,各杖一百罪之,其價沒官。而無賴之徒,猶不懲畏,潛受價物,冒名代立者多。因此宿衛虛踈,今後代立者,以其律罪之,良人邊遠充軍士,公、私賤贖流三千里,以杜冒濫之弊。」從之。

4月5日

○丁未,吏曹啓:「《大典》內,典醫監判官以上二員、觀象監判官以上一員、惠民署直長以上一員則久任。然三司官員例,以取才分數,相遞授職。今以久任之故,不取才,而恒受祿,不便。請自今,雖久任官,竝令取才,以分數多小,陞降授職,其取才不入格者,改差。」從之。

○傳旨義禁府,放亂臣趙藩妻召史及女子義貞。

○司憲府執義孫舜孝等、司諫院司諫成俊等交章,論佐理功臣稱下不可。不聽。

4月6日

○戊申,上具冕服,率八功臣及子孫等,會盟于盟壇如儀。壇在景福宮北門外。其盟文曰:

國王臣諱,敢昭告于天地、社稷、宗廟、山川百神之靈。自古,王者受命,必有名世英雄,爲之攀附,然後乃克有成。自我太祖,應運以來,豪雋間生,或能奮義開業,或能除姦定社,或能扶聖躬於阽危,或能靖大難於幾傾,或能協力而佐翼,或能敵愾而盡節,或能炳幾而定難。式至今日,夾輔佐理者,無非忠義、俊傑,先後、左右之功也。元首、股肱,旣一體而一心;礪山、帶河,當有始而有終。肆我率八功臣,曁其子孫,聊講舊儀,庶質昭鑑。凡我同盟,永肩乃心,國耳忘家,公耳忘私,不以夷險易其節,予亦不以讒間動于心。子孫萬世毋忘此心,苟有渝者,神其厭之。

○下書慶道道賑恤使尹弼商曰:「今所啓別侍衛李順亨所納新稻之價,從自願給之,且別賜角弓一張。」

○傳旨義禁府,放鎭海流配姜子平。

○傳旨戶曹曰:「永安道節度使魚有沼,今丁母喪,其給米、豆幷三十碩、草芚十番、松脂三斗、紙一百卷、油芚、棺槨等物。」

○傳旨吏曹,京外老人年八十以上者竝加一資。

○兵曹據永安道觀察使李繼孫啓本啓:「逆賊李施愛餘黨趙璧捕捉人第功:一等,洪原縣監朴葳等五人;二等,忠贊衛朴界等十六人;三等,顯信放尉李桓生等十四人。前降諭書內:『逆賊親黨逃漏人捕捉者,有職者銀帶,無職者五品,賤人永良六品,鄕吏、驛吏免役六品。』而不分其等第。今趙璧捕捉人內,一等則論賞,及從良、免役,一依前諭施行。但朴葳,時職朝散,特超四階;賤人,依《大典》,限品除職。二等則於一等減二階,三等則於二等減二階,次次減等,除授褒奬。」從之。

4月7日

○己酉,御仁政殿,放文、武科榜。

○賜會盟祭膰肉于忠勳府。

○有僧持勸文,行誘閭閻,僧一岑者,借其文,納明嬪宮。其勸文書,大王大妃、奉保夫人、典言曺氏、李氏皆着朱圖書,司贍寺僉正李崇壽亦署名。明嬪,以其文啓,大妃覽之,召問崇壽,對曰:「曩者,三角山淸涼寺僧性迢持勸文,到家,勸臣署名,其時無有一人着名、着圖書者,臣先着之。」傳于承政院曰:「令禪宗,率官差到其寺,捕僧以來。」

○禮曹啓:「歲庚寅,對馬州宣慰官田養民齎去通諭事目,節該:『舊例,諸使船到浦,尺量船之大小、計點人之多小,以給糧,雖未準數而來,乃以他人代點,益長奸僞。自今不計人數,只量船之大小,給糧。』今也,巨酋使人等,請給數外格糧,不得已加給三分之一,實爲有弊。今後客使到浦,尺量船之大小,依舊例,大船四十名、中船三十名、小船二十名給格料,更不計點人名,以杜欺詐。」從之。

4月8日

○庚戌,受常參,視事。

○御經筵。

○淸涼寺僧被拿而來,承政院訊之。僧坦空供稱:「欲重創釋迦菴,去二月,與同伴僧性迢,議作勸文三件,令素知敎宗僧性志書之。與性迢,將詣僉正李崇壽第,願得大王大妃圖書爲識,崇壽許諾,遂置其家而還。其後,又使性迢探之,性迢持勸文來,則五處着圖書而無其銜,以故未之信,持勸文,更詣崇壽第。崇壽與一喪人及女壻同坐,乃於圖書上,書大王大妃、奉保夫人、典言曺氏、李氏,末端書李崇壽及喪人姜遇銜,着名給之。一件,崇壽留之;二件,性迢持還,勸誘諸處。」僧性迢供辭,同怛空招。李崇壽供稱:「今此勸文,臣子萬生,以臣前妻趙氏小圖書着四處,後妻姜氏大圖書着一處。其後僧更來言:『不書銜,未便。』吾與妻娚姜遇同坐,令壻金珝,於勸文第一小圖書上,書大王大妃;第三處,典言曺氏;第四處,典言李氏;大圖書上,書奉保夫人。又於其下,着吾及姜遇名。」時萬生往,姜遇往安東,承政院請皆拿來,內抹萬生名,餘依所啓。且命分囚李崇壽、金珝、坦空、性迢于闕內四所。

○御晝講。

○御夕講。

4月9日

○辛亥,受常參。

○御經筵。

○長城正兵金得山擊仁政門鼓,上遣內官問之。得山不答曰:「必於上前陳之。」命承政院問之,得山曰:「前谷城縣監尹惠,冒稱我爲奴,盡奪我禾穀,敢擊鼓耳。」乃出袖中上言一張上之,下刑曹鞫之。

○下李崇壽、金珝、坦空、性迢于義禁府,令承政院照律。政院照律以啓:「李崇壽斬待時;坦空、性迢各杖一百、流三千里,還俗當差;金珝只坐尊長,勿論。」御書,崇壽收職牒,外方付處,餘皆依律。

○下書京畿、江原、黃海、平安道觀察使曰:「道內諸邑貢物,從其土産,量數分定,成案下送。然慮有或非土宜、或多寡不中。卿速親巡諸邑,詳悉訪問以啓。」

○御晝講。

○禮曹啓:「倭人上京時及還浦時,遷延路上,至於三四十日,乃至其所費糧料甚多。竊考景泰七年本曹受敎,酌定回還程途。陸路,日行二息,則自薺浦、金山、淸州,至京中,十三日程;自薺浦、大丘、尙州、槐山、廣州,至京中,十四日程;自釜山浦、大丘、尙州、槐山、廣州,至京中,十四日程;自釜山浦、水川、竹嶺、忠州、楊根,至京中,十五日程;自鹽浦、永川、竹嶺、忠州、楊根,至京中,十五日程。水路,則自釜山浦、梁山、昌寧、善山、忠州、廣州,至京中,二十一日程;自鹽浦、慶州、丹陽、忠州、廣州、至京中,十五日程;自薺浦、昌寧、昌原、善山、忠州、廣州,至京中,十九日程。日本國使送人外,計程給糧,若因身病及水漲,不得已留連,則告所在官,受文字來方,乃取實以給糧料。請今後依上項程途立限,過限則勿給留浦糧,其中若有實故不得已留連者,令受所在官文字,憑驗給糧。」從之。

○御夕講。

4月10日

○壬子,夜大雨。

○受常參。

○御經筵。

○觀象監正兪九經等四人輪對。

○司憲府持平金首孫來啓曰:「李崇壽所犯至重,請下有司,窮問其情,依律論斷。」傳曰:「予已鞫問斷罪,何必更下有司?且無情,勿更言。」首孫更啓曰:「罪重罰輕,後何以懲?且崇壽位至三品,已經守令,豈不識理而所爲如此?請依律論斷。」傳曰:「死囚尙有減死者,豈盡從律?」

○禮曹啓:「司憲府關該,今承傳敎:『前此文昭殿物膳出納,只令監察及奉常寺官員看品,故美、惡辨別不精。自今,令本殿薜里,同管出納,其監察及二品、三品堂上、薜里坐次,詳定移文。』臣等參詳文昭殿物膳,在前本殿監掌出納,頗有猥濫之弊,世祖欲革其弊,以爲久遠之計,特命奉常寺官員與監察,同掌出納,至今行之,實爲良法,且無他弊。其他供上諸司物膳監察,竝皆管領出納。內官與臺官交坐行公,前例所無,大體未便,坐次亦難。請依前例,監察及奉常寺官員同本殿參奉出納,如有違錯,隨卽重論。」從之。

○義禁府三覆啓:「私奴莫同姦其主金有銑女終伊罪,律該斬,雖經赦宥,奴主相奸,係關綱常。請依律論斷。」從之。

4月11日

○癸丑,御經筵。

○賜會盟祭飮福宴于忠勳府。

○司憲府持平金首孫來啓曰:「李崇壽所犯,關係非輕,而只收職牒,外方付處,未便。請問情由,依律論斷。」傳曰:「必欲誅乎?爾勿復言。」首孫又啓曰:「雖未誅之,然罪犯甚重,而付處近邑太輕。」傳曰:「已定罪,且戚屬不必更議。」

○御晝講。

○禮曹據成均館牒啓:「新及第等遊街,翼日詣闕謝恩,次謁先聖,至於先進莫不致敬者,所以美士習,勵新進也。今新及第金訢等纔脫儒冠,便生驕氣,乃於先聖廟庭,使其奴,踰垣而入,擅開門鑰,闌入行禮,以至手歐守僕,非徒陵蔑師長,實爲侮慢先聖,敗毁士風,漸不可長。請令司憲府推鞫痛治。」從之。

○兵曹據楊州綠楊驛、抱川安奇驛、永平梁文驛吏等上言啓:「綠楊等三驛,江原、永安兩道要衝,故去甲辰年,自綠楊,至江原道銀溪,凡九驛通爲一道,而置一察訪。至乙酉年,以綠楊等三驛,屬平丘道,銀溪別爲一道,而置二察訪,其弊漸多。請依舊例,復屬銀溪道,置一察訪,以安其業。」命院相議之,皆曰:「依舊爲便。」從之。

○御夕講。

4月12日

○甲寅,御經筵。

○司宰監正曺幹等五人輪對。

○禮曹啓:「倭向化僧信玉供招云:『我本對馬島人,年今三十一,兒名豆伊多知,父曰時羅三甫羅。居本島沙浦地面,年十二爲僧,父爲島主使送出來,我隨至薺浦,父病死,我乞食於熊川、昌原、金海、密陽等處生活。欲見朝鮮名山,初入全羅道,遊無等、月出等山,又入忠淸道,遍遊諸山後,入京城,留十餘日,又往遊黃海道九月山、平安道香山。遂歷咸吉道,至江原道,遊開骨山、臺山,還向慶尙道,遊智異山,去三月,復至京城,願受度牒,依止某山居住。』得此信玉,初若得罪於島主,逃躱而來,則島主聞信玉在此,必請發還。此僧到我國十九年,橫行八道,山川形勢及虛實,無不知之,不可遣還。請給度牒,令禪宗,聽其情願,許住近京諸寺,又令所在官,每歲季,存接與否,轉報觀察使啓聞。」從之。

○御晝講。

○戶曹啓:「外方稅貢雜物,諸邑守令收合民間,錄文狀,差吏領送。其吏到京,隱接私處,與興利人同謀,轉轉販賣,積年不納,其弊不貲。前此本曹受敎:『私接、興販過三朔未納者,杖一百,幷徵其主人;過一年未納者及元數三分內二分未納者,全家徙邊。以懲奸猾。』法非不嚴,而吏輩如前私接興販,雖文狀到曹,未知接處,檢察爲難。又其吏,假稱濫惡見退,更收於民者有之,因此稅貢之物,或有未納而身死者,弊將難救。請今後諸邑將物色名數及領吏姓名,竝錄移文京在所,京在所照點文狀,督納諸司,毋令留滯,且不得移接私處。若有如前違法者,幷罪京在所官員,以爲恒式。」從之。

○兵曹啓:「諸道節度使營,皆有調習馬及私馬,故軍情緊急事外,不得發驛馬。其法已立,而諸道節度使,雖非緊急之事,率皆發馬,其弊不貲。請自今軍情緊急事外,毋得發馬,如有違者,論以制書有違律。」從之。

○御夕講。

4月13日

○乙卯,受常參,視事。

○御經筵。

○以平陽君朴仲善爲永安北道節度使。

○司諫院正言南潤宗來啓曰:「李崇壽之罪甚大,而減死付處,未便。請永屬官奴,或付處遠方,以懲之。」不聽。

○御晝講。

○戶曹啓:「今承傳敎:『諸邑守令,利於捕魚,擅自決壞堤堰,使無儲水,以失灌漑之利。令觀察使巡審,如有決壞處,啓聞罷黜。』臣等參詳前此本曹受敎,守令不修築堤堰者罷黜,監考及該吏全家徙邊,立法隹嚴,而失於奉行,故守令無所疑畏,或作屯田,或與人作田,或不修築,甚者決壞捕魚,使民失利,不可不懲。請自今觀察使巡行時,察守令修築勤慢,每於歲季,開具啓聞,其有任情決毁者,隨卽啓聞罷黜,本曹不時啓達,遣官摘奸,其不用意守令及監考、該吏重論,觀察使棄論。且許堤下佃夫告擧。」從之。

○御夕講。

○命以後苑放養騮馬,賜月山大君婷。

4月14日

○丙辰,受常參。

○御經筵。

○司譯院正張自孝等五人輪對。

○傳旨戶曹曰:「今方年歉,奉保夫人金氏例,賜米姑減十碩;月山大君婷、德原君曙、昌原君晟、唐陽君洪常例,賜米今後勿給。」

○義禁府啓:「部將所書員朴成美謀害都摠府書吏金善道,詐爲善道書,帖江陽君瀜家門扉,語涉不道罪,依《大典》斬,籍沒家産。」從之。

○御晝講。講《孟子》,至『孰不爲守,守身,守之本也。』同知事李承召啓曰:「此孟子汎言人之守身也。至於人君一身,上以守宗社,下以臨兆民,所係至重,尤不可不謹守其身也。然而內有宦官、宮妾,外有車馬、僕從,以至畋獵、遊觀之娛,惟意所適,故罕有能守之者。是以,歷代賢君不多,三代以下,漢文、景、唐太宗,數君而已。且始勤、終怠,人之常情,有始、有終,斯亦難矣。」

○御夕講。

4月15日

○丁巳,受朝賀。

○司憲府持平金首孫來啓曰:「裵孟達先妻其隣里皆云:『成禮,成婚。』孟達曾於龍仁官納招,亦已稱妻,而今孟達反以爲妾,雖屢問之,猶不承服。又以爲父命,本府理難追身、鞫問,何以處之?」傳曰:「孟達前後異辭,何也?」左承旨李崇元啓曰:「孟達娶先妻,在甲士時,以禮娶之,固無疑也,今爲功臣,乃爾。」傳曰:「本府可追身問之。」

4月16日

○戊午,上幸七德亭閱武,仍試武臣羽箭交射。

○司憲府持平金首孫來啓曰:「昨命本府追身孟達問之,請收告身。」傳曰:「召致孟達於承政院,問之。」

4月17日

○己未,御經筵。

○永安北道節度使朴仲善,以病辭,上召上黨府院君韓明澮,問誰可任節度使者。明澮對曰:「忠淸道觀察使宣烱,才且廉,可用。」命以烱代仲善。

○內出素物,命注書尹晳,齎往魚有沼第賜之。仍傳曰:「不知卿母病革,令卿不得見,良用惻然。」有沼聞命感泣。

○裵孟達來啓曰:「臣,去丁未歲,娶龍仁人朴瑠女子爲妾,生一男、一女;丙辰歲,因父命棄之;丁巳歲,娶金氏爲妻。若朴女,實爲臣妻,則臣娶金氏時,朴何不以有妻娶妻咎臣乎?且自丁巳年,至今三十餘年,無一言,而乃今告之,其非爲臣妻明矣。其所納婚書僞造耳。觀臣父署名他文書,則可知矣。臣於龍仁官納招稱正妻者,以朴之弟自厚,恐爲鄕校儕輩所黜,哀乞故云耳。」

○司憲府持平金首孫來啓曰:「永安北道節度使朴仲善,未知何因而遞。大抵外任,人皆憚之,仲善無父母、無疾病,人器又相當。請勿遞。」傳曰:「予不知仲善有病。今聞得病日久,故不得已遞之。」

○御晝講。

○御夕講。

4月18日

○庚申,受常參,視事。

○御經筵。

○典醫監正車孟康等四人輪對。

○曾經政丞及議政府、六曹、館、閣堂上,會議政府,揀選藝文錄金訢等十五人以啓。〈史臣曰:「柳陽春,嘗發其舅玄得利盜己所作試券事,坐罪,至是亦在選中。吏曹判書李克增、兼判書盧思愼言:『陽春,不宜在選。』諸宰相不聽曰:『雖在選,吏曹自可不敍,何害?』其實,欲庇之也。」〉

○御晝講。

○御夕講。

4月19日

○辛酉,受常參。

○御經筵。

○宗簿寺啓:「前司勇趙璧、修義副尉奇孟同、樂工鐵堅,交結江陽君瀜,常出入其家,致瀜耽酒、惑妓成疾罪,趙璧、奇孟同律該杖八十贖、奪告身三等,鐵堅決杖八十。瀜昵愛妓妾,踈薄正妻,沈湎成疾,狂妄無比,而累次推問,抗拒不承。請上裁。」傳曰:「使瀜成疾,趙璧等罪大,令院相等,議重律以啓。」院相等議啓曰:「趙璧、奇孟同決杖一百、兩界極邊充軍,鐵堅杖一百、極邊官奴定屬。」從之,命收瀜職牒。

○御晝講。

○御夕講。

4月20日

○壬戌,受常參。

○御經筵。

○司譯院判官金孟敬等五人輪對。

○司譯院正崔有江回自遼東啓曰:「有稱金僧者,自言朝鮮人,遊歷遼東地面,到處賦詩,人皆嘆服,臣因忙還,未得根尋。」傳曰:「當卽移咨遼東,令有江齎去,尋得其僧以來。」

○御晝講。

○御夕講。

4月21日

○癸亥,受朝參。

○御經筵。

○司憲府持平金首孫來啓曰:「文處良,乃文長壽之子,門地本賤;趙成、趙賛,乃趙得琳前妻之子;柳子烱、柳子晶,乃柳規妾子也。今皆許赴擧,有違祖宗重科擧之意,請勿許赴。」傳曰:「先王已許通,其勿復言。」

○遣通事崔有江于遼東,移咨都司曰:

議政府狀啓:「備司譯院正崔有江呈:『蒙差前到遼東,聽得有本國僧人,去年時分逃,寓藥山寺,至今留住,時時往來城中。乞照詳。得此具啓。』據此參詳,無賴之徒,或有假托爲僧,闌走境外;或有犯罪疑懼,變形潛逃。慮恐此等奸人,因緣欺詐惹起事端。」査照得本國人民,逃往貴境例,皆咨請取還合無,上項僧人,挨究發回,復業便益。爲此合行移咨。

○御晝講。

○禮曹致書對馬州太守宗貞國曰:

竊考自貴國與我國,通聘問以來,國使之外,別有大臣之使,亦不過管提一二人,而間歲乃至,其數甚少,故館待之厚,惡於國使。近者,稱王城大臣之使,歲不下十數,處處稽留,前年秋間還浦,至今年春盡不回,我殿下以久客艱辛,爲遣官餞慰。又以我國連遭國恤,且因旱荒,民生困苦,供頓之費,勢將不支,遂立限支給。於是,諸使不念大體,乃生怨憤,至有露刃相詬,逼脅邊將,邊將以我殿下仁撫之厚,不與之較。觀其情迹,恐有假托請書而來,或非眞使,其不顧信義也如是。夫天地生財,只有此數,苟用之不節,非徒民受其害,亦將無以爲繼。交隣之道,當圖永久,此豈永久之道乎?況貴島之我脣齒相資,我若殫竭,何以助貴島之緩急哉?足下,自祖先,守東道門戶,約定諸州之使,禁制非違,世篤誠款,故我之待之也,無與爲比。足下宜思所以報效。前者,宣慰官之去,一一詳載事目,今慮諸使之還,因忿喧動,玆又具由而啓,承命以陳,冀足下明審是意。凡諸使往來,嚴加戒約,治其不法,以副我殿下東顧之隆,以不墜先世誠款之篤,不勝幸甚。

○御夕講。

4月22日

○甲子,受常參,視事。

○御經筵。

○議政府舍人玄碩圭等五人輪對。

○御晝講。

○司憲府持平金首孫來請文處良、趙成、趙賛、柳子烱、子晶勿許赴試。傳曰:「可。」

4月23日

○乙丑,受常參。

○御經筵。

○藝文館副提學金之慶等合司來啓曰:「聞柳陽春,亦與藝文錄,陽春曾與其舅玄得利同赴文科會試,得利換書試券遂中,陽春下第,怒而發狀。世祖以陽春之罪,重於得利,命永永停擧,後蒙特恩赴試中第,已爲非分。今又選入藝文錄中,藝文館職帶經筵、春秋,皆不可用匪其人。昔以趙得仁薦學錄,吏曹駁之曰:『學錄、學正,同臺省。得仁門地有咎,不可除是職。』世宗曰:『然則當除進德博士。』學錄、學正,參外小職也,世宗猶重之,況藝文錄乎?請改正。」

○御晝講。

○典校署提調啓:「篆文非一二年所能精熟,雖有解篆者,去官後不復肄習,字學廢絶。其有精熟者,請依承文院例,差兼官。」從之。

○御夕講。

4月24日

○丙寅,受常參。

○御經筵。

○忠勳府都事李允昌等五人輪對。

○司諫院獻納柳文通,以父年過八十,請辭職。命除其父所居近邑守令。

○傳于承政院曰:「僧徒出入閭閻,至有經宿者,不可不禁。其令兩宗檢察,又各寺住持,擇差年高有心行者。」

○傳于刑曹曰:「律文所載『不牢不眞』一應犯禁物色,論罪後還主。」

○吏曹啓:「前此諸司書吏,以陳省受假後,滿百日不還仕者,例削前仕,而以陳省不經本曹,故雖其不仕滿百日,無由檢覈,及其去官時,冒計受假日爲仕者,亦難摘發。今後陳省,宜先呈本曹,本曹置簿後,令其司給假,限內還仕者,本曹錄其日月,去官計仕時,憑考施行,又於公座簿,依朝官例,着印,以防奸僞。」從之。

4月25日

○丁卯,御經筵。

○日本國對馬州太守宗貞國、薩摩州島津藤原持久、肥前州田平寓鎭彈正少弼弘、松浦志佐一歧太守源義,遣人來獻土宜。

○司憲府持平金首孫來啓曰:「申末舟去庚寅年春歸淳昌,至今不還,請罷其職。柳陽春,今與藝文錄,陽春與其舅爭詰訟庭,雖有小才,心行如此,將安用之?請削去。」傳曰:「知道。」尋命削陽春藝文錄。

○司憲府啓:「全州判官成裕受徐智、河自松贈藥,許防納本州貢物,及事露被拿來,於路逃亡。今雖經赦,不可不懲,請收職牒,永不敍用,以戒後來。」從之。

○戶曹啓:「慶尙、全羅、忠淸三道米穀,前因丁亥年永安道換用,所費不少,加以年饑,費用亦多。慶尙道則近緣倭料倍舊,所儲軍資漸至罄竭,誠爲可慮。其補軍資合行條件,開錄以啓。一。前此科田之稅,先充官用,若損多實少,稅不準,亦令推移充數。今職田則不然,別有官收之田,若遇水旱,全無所收,今宜職田之稅,如科田收之。功臣田、別賜田、寺社田竝依此例。一。《大典》內,鹽倉鹽換穀、布,補軍資,然守令不趁時和賣,或高其價,不便於民,因此久積、消融,誠爲無益。今後優其價,貿穀、布,其布亦令貿穀。且救荒鹽,除救荒外,餘皆貿穀。一。各牧場牧子,當徵馬匹例,至京和賣,一路草料所費亦繁。今後點馬別監具數移文觀察使,和賣貿穀。且牧場及分養死馬皮張除上納,亦令貿穀。一。諸司奴婢身貢,餘錢楮貨與元貢楮貨除上納,皆以穀充納。一。京畿、黃海道各浦滿限船隻,則京中營繕處,自當用之;其餘諸道各浦滿限船隻,亦令貿穀。一。國庫虛竭,專由守令不謹斂散也。今宜立法,壬午、癸未年還上一半未納者,降一資;過半未納者,降二資;甲申年以後十分內一分未納者,降一資;二分未納者,降二資。一。上項貿穀之數、還上所納之數,每於歲季,開坐以啓。」從之。

4月26日

○戊辰,御經筵。

○漢城府庶尹李永敷等五人輪對。

○議政府、忠勳府、都摠府、六曹、醫員等上言:「今《大典》內,醫院醫員相遞,實職除授;兩醫司醫員試才,隨品實職除授,而獨臣等八、九品遞兒相遞而受,終無遷轉之路。乞許試才依他例,隨品除職,以開承蔭之路。」禮曹據此啓:「今後上項醫員,勿論時散,竝試才何如?」命資窮者試才。

4月27日

○己巳,受常參,視事。

○御經筵。

○義禁府啓:「船軍李結謀受賞賜狀告云:『夢見首陽大王,敎曰:「四千佛中,我今作頭,須將此意,達于今上。」又曰:「陵所豐樂鳥,則當送于大闕,鍾樓大業,則當送于闕內白米庫。」又曰:「吾生前行幸時,蓑衣及飯鉢等物,當送陵所。」又曰:「西天佛國世界海中住居金守仰女子檢勿德,執持《朝鮮國人名摠錄》冊,其冊云:『今上當次治國執籌。』」又曰:「檢勿德,今庚寅年是産兒限年,是年三月初五日果産兒。産後紅露流下,欲使紅露消盡,久旱失農,來辛卯年,則當大豐」又曰:「檢勿德所産男子。其名曰生死鬼,其頭及身黑色,其角五枝岐出,其率此男子執持朝鮮人生死大命。若要此鬼不入闕內,宜將八枝鹿角、黑頭狐、大豬牙,埋于闕內四方。」又曰:「張永奇興行,今上不得安心,四千佛及莞島宋大將等執捉。」且曰:「凡國家事,予當力圖,竝將此意上達。」』妖言惑衆罪,律該斬。」命減死。

○御晝講。

○御夕講。

4月28日

○庚午,上詣景安殿上食。

○傳旨司僕寺,賜永安北道節度使宣烱馬一匹。

4月29日

○辛未,田制詳定所啓曰:「京畿下三道,已曾量田,用貢法收稅;江原、黃海、永安、平安等道,六十餘年未得改量,只以損實收稅。非徒一國收稅之法,南北各異,稅入多寡不同。因此,經界不正、差役不均,尤爲不便。前項諸道,請皆打量。」從之。

4月30日

○壬申,刑曹三覆啓:「良人李銀山、白丁申莫金、李石山等,自稱李僉知,刦兔院前路行人崔湓妻,奪其馬匹、衣服罪,律該斬不待時,妻子永屬極邊官奴婢。」從之。

五月

5月1日

○朔癸酉,受朝賀。

○御宣政殿,命召宗親及藝文館、成均館官生員、進士,講書。

○傳于議政府曰:「部將所書員朴成義多行不法,怨都摠府發摘,誣謂本府堂上、郞廳構亂;假書吏金善道名,投書江陽君瀜第。今又有投匿名書於闕內者,此皆奸猾之徒,有不便於己,輒構不道之言。此風一開,人孰自安?今後,凡匿名書,雖關係國家重事,一皆不問,必待顯告乃聽,如有現捕者,皆當置法不貸。其曉諭中外。」

○禮曹啓:「今當耕稼,累月不雨,民事可慮。請依前例,修溝壑、淨阡陌、審理冤獄、掩骼埋胔。」從之。

○司憲府覈裵孟達以妻爲妾事以啓,命下院相議之。韓明澮、尹子雲、金國光議:「裵孟達前日龍仁縣供招,以朴氏爲糟糠之妻,則其爲正妻無疑。然婚書中孟達之父裵厚署名字書不明,其後孟達改娶金氏,又娶陳氏,而朴氏皆不告訴,今以正妻論定未便。」從之。

5月2日

○甲戌,御經筵。

○院相洪允成啓曰:「臣聞黃海道盜賊肆行,所在領軍追捕,反爲賊所傷,觀察使亦畏之,以軍士自衛。先自畏縮如此,誰能追捕?請發其道兵,捕獲。」傳曰:「可。」

○御晝講。

○御夕講。

5月3日

○乙亥,御經筵。

○御晝講。

○禮曹據慶尙道觀察使關啓:「薺浦倭船八隻潛至漆原爾於浦等處,公行販賣,恣意出入,右道僉節制使懜然不察,偶因事,至其處見之,不馳報,擅釋之。其縣人民不以告,而私相貿易,皆不當。請幷鞫之。三浦禁標外,倭人毋得擅入,已有著令,若此不禁,恐爭利而鬪,必生釁隙。請諭對馬島主,使之禁戢,又於三浦旁邑,竝令知會禁約。」從之。

○御夕講。

5月4日

○丙子,禮曹奉敎,諭對馬州太守宗貞國曰:

貴島,自先世謹守約束,凡可以永好之道,靡不講究。貴島人寄居三浦者,約定戶數,其居止與互市、入海、釣魚,皆有常處,不得違越關限,擅往他境,此所以息爭、止亂,防患於未然。其爲兩利,豈不大哉?法久而陵夷,近者來寓薺浦者,不告邊將,亦不持路引,連船七、八,多載物貨,潛往他邑,與我民商販,而爲我邊將所獲,若繩之以法,當論以賊船。第我邊將體殿下撫綏之仁,且憐其無知,姑釋不治。但慮無識之徒,狃於尋常,効尤不已,則非特有違前約,彼我買賣之間,爭奪小利,互相戕殺,因而構釁,勢所必至。前者,貴島左衛門五郞,爲我邊民所殺;我國田孝誾等,見殺於島人,是其驗也。苟不申明禁制,非所以結好長久之計也。本曹具此以啓,敎恁禮曹,其諭島主,使自禁戢,敬此開陳利害。惟足下一遵舊約,嚴加糾戢,以篤世款,幸甚。

○禮曹啓:「儒生殿講分數,請置簿,每於式年初試,幷計取之。」從之。

○上黨府院君韓明澮啓曰:「世祖朝罪人有武才者,皆許立功自贖。今保寧定役金繼宗、收告身人金孝祖,皆武才異常。裵興道雖堂上,家在會寧。宣炯欲以此三人,爲己軍官,請依舊例,從願何如?宣炯行己淸白,曾爲守令,一毫不取,以是家貧。請賜鞍子,何如?」命賜黑麻布衣、羅衣各一領、鞍子一部,金繼宗等,亦令從行。

5月5日

○丁丑,上詣文昭殿,行端午祭。

○吏曹啓:「前此追贈功臣父,一等純忠積德秉義補祚,二等純忠積德補祚,三等純忠補祚。今佐理功臣四等,其追贈,請依三等例。」從之。

○義禁府三覆啓:「奴今音勿盜景安殿祭用銀器罪,律該斬待時。」從之。

5月6日

○戊寅,御經筵。

○御晝講。

○御夕講。

5月7日

○己卯,幸慕華館,閱武,仍試武士擊毬、三甲射。上以御乘馬不馴,命囚內乘尹甫、李壽稚,令左承旨李崇元問曰:「何爲進此馬?」甫等啓曰:「睿宗大王常御此馬,臣等今日親調習,頗馴良,故進之。」傳曰:「此輩,乃大王大妃族親,不可囚。其速改差。」乃以李經、鄭俶代之。

○院相、承旨等請鞫尹甫等,命下義禁府。

5月8日

○庚辰,成均館典籍陳趾以病辭職,傳曰:「是老儒陳趾耶?其給假與藥。」

○禮曹啓:「慶尙道開寧、金山等處地震,請令其道都事,行解怪祭。」從之。

5月9日

○辛巳,戶曹兼判書曺錫文、判書金吉通,將軍資分監、江監加造間閣及築墻基限圖以進,傳曰:「民家當撤者幾何?」錫文啓曰:「人家不過五十餘區。」傳曰:「撤民家,其怨不少。築墻,毋令過大。分監撤家人,計家大、小,準給行廊;江監撤家人,給墻外閑地,使無民怨。」

○戶曹據忠淸道觀察使啓本啓:「請以本道諸邑軍資倉黃豆八千三百七十碩給民,令趁時耕種。」從之。

○司憲府持平金首孫來啓曰:「裵孟達起自寒微,驟登宰樞,以前妻爲妾者,專以昵於後妻而然也。雖不承服,其爲糟糠之妻明矣,請罪孟達。」傳曰:「知之。」

5月10日

○壬午,國忌。

○忠淸道觀察使金永濡辭,傳曰:「將授卿嘉善,可帶金以往。」

○刑曹據黃海道觀察使啓本啓:「瓮津縣船軍邊得中,曾將自己田賣諸人,謀欲還奪,僞造傳旨云:『父祖田地,而不經官者,無價還主;其經官者,給半價,不計年限,還主。』罪犯非輕,雖經赦宥,不宜全釋。請於平安道邊遠,充軍。」從之。

5月11日

○癸未,受朝參。

○御經筵。

○豐儲倉守鄭垠等五人輪對。

○御晝講。講至『由君子觀之,則今之求富貴、利達者,其妻、妾不羞也,而不相泣者,幾希矣。』同知事李承召啓曰:「此孟子極形容小人情狀處也。大凡小人之求宦達者,必趨附權勢,乞哀媒進,宰相亦以其附己也,譽而薦之,人主亦信而任之,故小人之進也,常易。若君子直己自守,不趨附權門,故其進也,難。人主幸而得一君子,其事君也,必以正,故君有過擧,輒進規諫,終必見斥。此君子所以常不達也。」

○司憲府持平金首孫來啓曰:「社長等招集僧尼於閭閻,念佛爲事,梵唄之聲,溢於國中,士女奔趨,惟恐居後。此非細故,請一切禁之。」傳曰:「若遽行禁斷,徒增煩擾,宜先示禁令,使之自戢。」

○司憲府執義孫舜孝來啓曰:「裵孟達棄前妻,稱爲妾,及承召問,飾辭欺天,罪莫大焉。請痛懲。」傳曰:「知之。」

○御夕講。

5月12日

○甲申,受常參。

○御經筵。

○司憲府啓:「裵孟達前妻朴氏,嫡妾眞僞,據事考證,知其爲糟糠之妻無疑。孟達昵於後妻,欲以前妻爲妾,承命公覈,恃功自恣,專不承服,其頑惡無比。請拿致窮問,以正彝倫。」從之。

○御晝講。

○吏曹啓:「京官,雖間有不才者,一司數員,臨事相資,不至曠職。至於守令,獨任一邑,爲善、爲惡,旁無是非之者,一有昏暗、貪冒之人,則非徒廢事,病民實多。近觀,諸道觀察使褒貶太輕,今後居上考者,若有罷軟、犯贓汚不法等事,請依《大典》,幷坐擧主之例,觀察使推鞫、科罪。」從之。

○御夕講。

5月13日

○乙酉,義禁府啓:「江原道觀察使李克基,以魚、肉贈遺芮承錫、宋文琳罪,律該杖八十、追奪告身三等。」命只罷職。

5月14日

○丙戌,國忌。

○大王大妃傳于承政院曰:「吾欲親幸觀新創內佛堂,何如?」院相韓明澮啓曰:「在世祖朝,或有兩殿同幸佛寺,今時則恐不可。」傳曰:「卿言是矣。」

○吏曹啓:「舊例,捕虎論賞,守令,五口以上加資,十口以上超資,賞格太重。若地廣山郡,則一年所捕,可至十餘口,然則一人每年超資,其可乎?今後,請一年捕十口以上者,賞加一階。」從之。

5月15日

○丁亥,御經筵。

○司諫院獻納崔漢禎來啓曰:「貞善坊有社長等,共構一家,作佛事,僧尼、婦女混雜而處,甚不可。前日都城寺、社,命毁撤,此亦佛宇也,請毁之。僧人出入閭閻者,命兩宗禁之。國家禁令,豈可委諸僧徒乎?請令司憲府糾之。」傳曰:「僧尼、婦女雜處,已有禁令,何必毁人之家乎?如有僧人橫行閭閻,則其令五部禁之,若乞食見父母者,不可禁也。」

○傳于禮曹曰:「巴山君趙得琳子趙成,文、武科外,許通仕路。」

○御晝講。

○御夕講。

5月16日

○戊子,受常參。

○御經筵。

○兼兵曹判書韓明澮啓曰:「臣以庸才,久典兵權,常懷戰兢,身且有病,請辭。」傳曰:「宜安乃職,毋煩固辭。」

○御晝講。

○傳旨禮曹曰:「僧人出入閭閻留宿者,已令兩宗禁之。然兩宗僧亦自犯禁,何能禁人?其乞食及見父母、同産,輸齋物等不得已出入者外,留宿閭閻者,所在部告禮曹轉啓,推鞫。」

○御夕講。

5月17日

○己丑,受常參。

5月18日

○庚寅,御經筵。

○禮曹正郞金自貞等五人輪對。自貞啓曰:「新《大典》內:『凡奴婢訴訟,二度得決,勿更聽理。』此雖斷訟之法,然聽訟官吏,眩於是非,容或有誤,況任情不公者乎?今若不問是非,一從前決,不得更訴,則終無伸柱之理,其冤莫甚。請今後雖再得決,許令更訴他司,辨正。且世宗朝百官朝服、公服,令濟用監製給。公服,則藏於私家,故今無傳焉;朝服,則藏於其司,至今用之。然歲久陋敞,殊無朝彩,請貿絹於中朝,改造。凡迎詔及正至、誕日,則用新製者,拜表及常行賀禮時,用舊件,何如?」命院相議之。鄭麟趾、洪允成、金國光議:「二度得伸,勿聽更訴之法,民必有冤,恐難行,廣議爲便。」申叔舟、韓明澮、崔恒議:「朝服改造,請依所啓。」皆從之。

○御晝講。

○御夕講。

5月19日

○辛卯,受常參。

○御經筵。講訖,獻納崔漢禎、持平金利貞啓曰:「社長家不可不毁,請從臣等之請。」上曰:「但禁斷會者耳。何必毁家?社長自作佛事,何害?」

○御晝講。

○禮曹啓:「《大典》內:『司譯院漢學四等取才時,四書、《小學》、《老乞大》、《朴通事》中,抽試三書;《四書》則臨文,《小學》、《老乞大》、《朴通事》則皆背誦。』若《老乞大》、《朴通事》帙少可誦,《直解小學》背講爲難。今後請春、夏等,講一、二卷;秋、冬等,講三、四卷,分卷試取。蒙學,《高難加屯》、《皇都大訓》、《王可汙》、《守成事鑑》、《御史箴》卷帙多,故前此,臨文講試。今《大典》,竝在寫字之列,須得背誦後,可以寫字。此五書,固難成誦,恐因此廢而不學。請依前例,臨文試取。」竝從之。

○御夕講。

5月20日

○壬辰,受常參。

○御經筵。

○御晝講。

○司諫院大司諫金壽寧等上疏曰:

臣等俱以不才,職忝言責,未嘗有所獻替,上裨聖德,惟尸素是懼。謹條時事,冒昧以聞,伏惟殿下財幸。一。夫父生母鞠,如天之覆吾、地之載吾,罔極之恩,未始有間。然父沒斬衰三年,母沒則齊,非輕重之也,其分然也。禮,父在爲母期,子於母,雖爲父屈而期,猶心喪三年,曷爲屈而期也?至尊在,不敢伸其私恩也。今按《經國大典》,父在,爲母齊衰十一月而練,十三月而祥,十五月而禫,臣等竊以爲未然。蓋禫而卽吉,卽吉而哀盡,衣服、飮食無異平昔,則所謂心喪者,果安在乎?孔子讓宰予之短喪曰:「子生三年,然後免於父母之懷。予也,有三年之愛於其父母乎?」故聖人,以三年爲制,使賢者俯就,不肖者企及。夫燕雀猶有啁噍之頃,而況於人乎?盡三年,猶不足以報其親,而況於期乎?導以歸厚,民猶趨薄;導之以薄,其將奈何?伏望命有司,祥、禫之制,一依古典,以尊禮厚俗,幸甚。一。禮,娶妻不娶同姓,買妾不知其姓,則卜之。自緦親之外,姓雖同而親已盡,則猶他人也。與他人而娶,於義何傷,而所以不敢娶者,何也?姓同則系未嘗不同,系同而不娶,所以厚別也。本國之俗,男歸女第,異姓之親,恩義之分,與同姓無別。大父在,則從兄弟養於一家;曾大父在,則再從兄弟養於一家。夫養於一家,自幼至壯,自相謂兄弟,自相謂叔姪,自相謂祖孫,其恩愛果有異於同姓之親乎?今有再從兄弟相與爲婚,族伯叔、祖父與堂姪、孫女相婚,雖於法無禁,而於人情有大不安者,此而不已,將至於堂姑、堂姪、堂伯叔父、堂姪女,亦相爲婚矣。禮者,所以順人情也,人情不順,禮於何依?伏望命有司,定異姓相婚之限,以順人情,以正禮典,幸甚。一。禮,婦人出則必擁蔽其面,及日乎閨門之內,不百里而奔喪,雖父母在,歲一歸寧,所以謹出入之防,遠男女之別也。今婦人之出,或有上捲面紗,下不施襪、裙,婦儀已遠於古,每遇奇觀,輒張帳幕,悉集子婦,露面不愧,甚者爲隣黨、宗族親行將迎之禮,或於江外,或於山間,出入無度,習以成風,往往醜聲流布,至以在閫爲恥,風俗鄙惡,一至於此。頃者,士人尹光非之妻,脫衰從人,豈以此乎?伏望命有司,申嚴婦人出入之防,以成禮俗,幸甚。一。士不能自結於君,君不能自知其士。於是乎,設科取士,科擧者,正爲無階而進者設爾。今許宗親赴試,夫以王室肺腑之屬,官高地近,苟有才行,不患上之不知,必欲與孤寒之士,角藝而進,使其得之不爲榮,不得則祗自輕耳。且其任用之際,不幸而不稱,治之則傷恩,不治則廢法。或有板援牽連,爲國起羞,則所以屬任之者,豈所以保全之哉?故古人有言曰:「親親之道,全之爲右。」《中庸》九經論親親,只言尊位重祿,而不言任之以事,聖人之意可見矣。伏望,勿許宗親赴擧,勿令任事,以全親親之恩,幸甚。

命院相議之。第一喪制條,鄭麟趾、鄭昌孫議:「父在,爲母期,解官,心喪三年,聖人法制,不可更議。高皇帝作《孝子錄》,父、母皆斬衰三年,非聖人之法也。」申叔舟、韓明澮、崔恒、洪允成、曺錫文、尹子雲、金國光議:「令藝文館、春秋館,詳考古制及《實錄》後,擬議。」第二娶妻條,叔舟、明澮、恒、允成、錫文、子雲、國光議:「令詳考古制及《實錄》。」第四科擧條,麟趾、叔舟、明澮、恒、允成、錫文、子雲、國光議:「宜從上疏。」昌孫議:「宰相之子,不可與寒士爭進取。宰相之子尙不可,況宗親乎?從上疏,何如?」

○召韓明澮,入內,議事。明澮出語申叔舟曰:「天氣甚熱,一日三御經筵,無乃上體勞乎?啓請停晝、夕講,何如?」叔舟曰:「晝、夕講不可竝停,停晝講爲便。然當議于諸政丞,啓請耳。」鄭昌孫曰:「上之屢接經筵官,無乃幸乎?然當從僉議。」

○御夕講。

5月21日

○癸巳,受朝參。

○刑曹三覆啓:「固城囚金呂、朴仁守、僧信宗刦文祿、李田甫家强盜罪;山陰囚田今順與在逃金仇知,刦沈仁夫家强盜罪;慶州囚陳屯石伊、李希文歐殺僧人,掠奪財物罪,竝律該斬不待時。依受敎,妻子屬邊郡奴婢。典獄囚良人、高貴同三犯竊盜罪,律該絞待時。」皆從之。

○傳于義禁府、刑曹、司憲府、宗簿寺曰:「今後犯徒、流以上罪,有若稱獨子,則閱實眞僞後,依律文施行。」

5月22日

○甲午,受常參。

○御經筵。

○日本國肥前州上松浦神田能登守源德,遣人來獻土宜。

○御晝講。

○司憲府持平金首孫來啓曰:「聞有李塾者,奸亡弟之妾爲妾,今問塾之奴婢,皆直招。請囚塾鞫之。」傳曰:「塾,功臣嫡長,勿枷鎖。」首孫又啓曰:「大倉造成,雖役番上軍士,然年凶、民飢,力役不休,是不幾於時詘而擧贏乎?況今所少非倉庫,苟能繕修,雖不營大倉,可也。」傳曰:「予非不思而爲之,不得已耳。」

○御夕講。

○以安寬厚爲通政禮曹參議,金永濡嘉善忠淸道觀察使。

5月23日

○乙未,司諫院正言南潤宗來啓曰:「柳陽春,今除成均館典籍,陽春,薄行人也。已削藝文錄,況成均館,風化之源,尤不宜冒處,請罷之。」命改差。

5月24日

○丙申,國忌。

○謝恩使李壽男來復命啓曰:「臣在燕都,太監金興等謂臣曰:『懿敬王,禮當追崇,何不奏請乎?』且臣至黃海道,問盜賊成群,殺掠人民,宜急發軍追捕。」命遣將,往捕之。

○司憲府啓:「李塾以世家之子,奸亡弟有子之妾,行同禽獸,汚染風俗。及承傳拿致,卽率妾逃匿,其輕慢國法,莫甚。請令京外搜捕,知而不告者,勿揀赦前,依制書有違律論,有能捕告者論賞。」從之。

○經筵領事等啓曰:「今當酷熱,日三御經筵,恐勞聖體。請除晝講。」不從。

5月25日

○丁酉,受朝參。

○御經筵。

○刑曹正郞高台翼等五人輪對。

○日本國對馬州太守宗貞國及其宗貞秀、肥前州上松浦山城太守源吉、下松浦五島宇久守源勝、周防州山口居住大內進亮敎之、筑前州冷泉津藤氏平左衛門尉信重,遣人來獻土宜。

○御晝講。

○傳于承政院曰:「懿敬王追崇事,令議政府、六曹判書以上議啓。」

○宗簿寺啓:「豐安守玉石昵愛其妾,不顧正妻者七年,妻兄禹從孫,以義責之,玉石怒捽從孫髮,毆之至傷。請上裁。」命收告身,外方付處。

○下書京畿觀察使魚世恭曰:「今觀本道留獄啓本,諸邑之囚,經年監禁者多有之。卿宜加檢覈,刻日決斷,毋使滯獄。其未畢鞫之由,幷速馳啓。」

○以衛將曺漢臣爲黃海道捕盜將,洪利老京畿捕盜將,各給騎步兵四十,遣之。其齎去事目:「一。開城府留守、京畿、黃海道觀察使咸聽節度。一。軍民能捕獲者,賞職超三資;願受賞布者,給綿布一百匹。賤口免賤,鄕吏、驛子免役。論功等第,悉如獲敵。一。如能自中告捕者,免罪,賞同凡人。一。賊黨若逃入諸島,水軍節度使、萬戶竝聽捕盜將節度。」

○諭京畿、江原、平安道觀察使、節度使曰:「黃海道賊黨成群,拒敵官軍,恣意橫行,今者遣將追捕。賊徒勢窮,必逃入他境,卿可於要路設策,捕獲。」

○黃海道觀察使金瓘馳啓曰:「有賊殺黃州鎭軍張孝忠,又劍傷察訪辛福聃,卽奔入瑞興山谷間。臣令所江僉節制使李仲潔、阿郞浦萬戶柳江孫,領兵,分道追捕。」

○禮曹啓:「曾下校正廳單子,一時遵行,不載《大典》條件,開坐以啓,請令該曹,仍舊奉行從之。一。平安道平壤庶尹、永安道北靑判官權差。一。掖庭署別監去官後,移屬掌苑署。一。凡限品授職人、法前過限除授者勿追奪。一。除朝辭、赴任外官,行望闕禮。一。四時改火。一。每年頒曆。一。宗廟各室王后、考妣致祭。一。新羅始祖及首露王、高麗太祖以下四位陵室禁田柴。一。高麗太祖以下四位陵室,置守護人,每寒食,守令省視。一。水、旱祈告。一。使臣出來時,遣宣慰使。一。倭、野人歲朝定數。一。向化人官給家舍,不許擅自買賣。一。倭客人護送通事往還日限考察。一。倭人還歸時,求請陸物、鐵釘量給。一。客人齎來雜物貿易時,各司市色奴子考察。一。天文生外,勿許赴陰陽科,地理、命課不在此限。一。宗親婚姻,年限前議婚。一。兩界子弟,三年一次敍用。一。各道虞候,兩界外不給祿。一。公主、翁主陪各一人,依皂隷例,令儀賓府,定送其冠帶,依抄例施行,其服色用草綠。一。竊盜,論罪條件。一。外官奴婢不足處,勿充給。一。正兵白色衣勿禁。一。司宰監船直差備奴三十七名,船隻破毁間,典艦司移定。一。天順五年七月初九日傳旨內,各年受敎定限條件,仍行。一。一應條章、禁令,漢城府、諸邑張榜廣示。一。諸司提調坐、不坐,每季月;文昭殿、昭格署提調坐、不坐,每月季,磨鍊啓聞。一。刑曹、漢城府、掌隷院、開城府官吏決訟度數,每月季,磨鍊啓聞。三朔內,掌隷院則小事三十度,大事二十度;刑曹則小事五十度,大事三十度,不準者降一資。一。諸邑訓導年四十以上人,方許試取。一。仕滿加階時,六品以上則五考三上,七品以下則三考二上者,方許加階。一。藝文館、成均館、承文院、典校署七品以下官褒貶中等者,其都目內,勿許遷轉;他有遞兒衙門前銜官褒貶中等者,後等褒貶前,勿許敍用。一。一等功臣先考,追贈純忠積德秉義補祚功臣;二等,純忠積德補祚功臣;三等,純忠補祚功臣,竝封君稱號。一。諸邑鄕吏,考其官陳省,攝戶長、正朝戶長、安逸戶長牒成給。一。改名人,啓聞後,令藝文館,改名版狀成給。一。京外堂下官新除授者及出使人員,於吏曹及議政府堂參京官,則十日內堂參。一。諸道堂上官、守令褒貶一中者,改差。一。造紙署匠人遞兒職除授時,仕日多少及進獻表箋、咨文紙入格多少分揀,合計授職。一。諸司官吏遞代者,畢反庫、傳掌,後給祿;軍資監、豐儲倉、廣興倉則,各其開閉,支用庫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