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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经》丧亲章第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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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

这一章主要是强调孝子在丧亲时应遵循的礼法。为人子女,生事爱敬,死事哀戚,这是就是孝道,也是整部《孝经》的结论。

【原文】

子曰:“孝子之丧亲也,哭不偯(1),礼无容,言不文,服美不安,闻乐不乐,食旨不甘(2),此哀戚之情也。三日而食,教民无以死伤生。毁不灭性,此圣人之政也。丧不过三年,示民有终也。为之棺椁(3)衣衾而举之,陈其簠簋(4)而哀戚之;擗踊哭泣,哀以送之;卜其宅兆,而安措之;为之宗庙,以鬼享之;春秋祭祀,以时思之。生事爱敬,死事哀慼,生民之本尽矣,死生之义备矣,孝子之事亲终矣。”(5)

【译文】

孔子说:“孝子丧失了父母亲,要哭得声嘶力竭,发不出悠长的哭腔;举止行为失去了平时的端正礼仪,言语没有了条理文采,穿上华美的衣服就心中不安,听到美妙的音乐也不快乐,吃美味的食物不觉得好吃,这是做子女的因失去亲人而悲伤忧愁的表现。父母之丧,三天之后就要吃东西,这是教导人民不要因失去亲人的悲哀而损伤生者的身体,不要因过度的哀毁而灭绝人生的天性,这是圣贤君子的为政之道。为亲人守丧不超过三年,是告诉人们居丧是有其终止期限的。办丧事的时候,要为去世的父母准备好棺材、外棺、穿戴的衣饰和铺盖的被子等,妥善地安置进棺内,陈列摆设上、簋类祭奠器具,以寄托生者的哀痛和悲伤。出殡的时候,捶胸顿足,嚎啕大哭地哀痛出送。占卜墓穴吉地以安葬。兴建起祭祀用的庙宇,使亡灵有所归依并享受生者的祭祀。在春秋两季举行祭祀,以表示生者无时不思念亡故的亲人。在父母亲在世时以爱和敬来奉事他们,在他们去世后,则怀看悲哀之情料理丧事,如此尽到了人生在世应尽的本分和义务。养生送死的大义都做到了,才算是完成了作为孝子侍奉亲人的义务。”

【注释】

(1)哭不偯:偯,哭的余声曲折委婉。

(2)食旨不甘:旨,美味的食品。

(3)棺椁:即棺材和套棺

(古代套于棺外的大棺),泛指棺材。

(4)簠簋:簠与簋。两种盛黍稷稻粱之礼器。

(5)擗踊哭泣:擗踊,亦作“辟踊”。擗,用手拍胸。踊,以脚顿地。形容极度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