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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主义》我们了解哪些宫内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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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对人类幼体的宫内生活(intra-uterine life)的了解确实是十分缺乏的。宫内生活始于卵子的受精。最近,M. 闵科夫斯基(M. Minkowski)在苏黎世大学(University of Zurich)的观察表明,2~2.5个月的胎儿在头部、躯干和四肢部分表现出相当多的运动。这些运动是缓慢的、不对称的、无节律的和不协调的。这些运动的幅度不大。对皮肤刺激的反应是存在的,对四肢位置变化的反应也是同样存在的。胎儿的心跳很早就开始出现,往往早到才3个星期的胎儿就有心跳现象。也有一些证据表明,在第5个月末,胃腺开始发挥作用。

胎儿在宫内的位置不是无关紧要的,因为它在婴儿出生以后相当长一段时间里仍然对婴儿的运动和姿态发生影响。J. W. 威廉斯在描述胎儿宫内位置的问题时说道:“暂且不论胎儿与母亲可能具有的关系,在妊娠期后来的几个月,胎儿采取了一种独特的姿势,人们把这种姿势描述成胎儿的态度(attitude)或习惯(habitus);作为一个一般的规律,可以说胎儿形成了一种卵圆形团块(ovoid mass),其形状大致上与子宫腔的形状相一致。因此,胎儿以这样一种方式合拢或弯曲,结果使背部呈明显的凸圆形,头部也屈曲得很厉害,以至于下巴差不多可以接触胸部了,大腿也屈向腹部,双腿在膝关节处弯曲,而双足的足弓部也置于双腿的前部表面。双臂通常交叉置于胸前或平行放在体侧,而脐带则位于双臂和下肢之间的空间。这种姿势在整个妊娠期一直保持着,尽管通过四肢的运动这种姿势常会有改变,而且在例外的情况下头部会伸展,这时便采取了一种完全不同的姿势。这种颇具特征的姿势部分地由于胎儿生长的方式,而部分地来自胎儿与子宫腔轮廓之间的适应过程。”[《产科学》(Obstetrics)p.180]。胎儿在宫内位置的轻微差异是否会影响甚至决定个体后来惯用右手或左手,这一点尚不清楚。人们注意到这一事实,在所观察到的大约80%的个案中,肝脏位于右边。这个大型器官是否会使胎儿轻微摆动(swing),以便使胎儿在右侧比起左侧来更不受约束,这一点也不清楚。如果确是如此的话,那么肝脏位于身体右侧的婴儿,出生后应该惯用右手。可是,我对数百名婴儿的记录表明情况并非如此。

一般说来,通过对早产儿的研究,我们可以获得胎儿结构(foetal structures)所起作用的最佳信息。6个月的早产儿会发生痉挛式的呼吸,并作出一些发育不全的运动。可是,这类婴儿难以存活。从第7个月开始,一直到妊娠期满,期间出生的婴儿可能存活。出生时,他们表现出常见的出生资质(birth equipment)。这就证实了从第7个月开始存在于胎儿身上的许多结构:一旦接受合适的刺激便准备发挥作用,例如,一旦空气冲入肺内便开始呼吸;一旦脐带被割断,完整而独立的血液循环和净化活动也开始了;独立的新陈代谢作用也表明内脏系统准备发挥作用,等等。